2022年广东广州海珠区新港街道第二批招聘雇员7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2022-08-12 16:41:06

海珠区新港街道2022年第二批招聘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海珠区编外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新港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辅助类、执法辅助类雇员7名,主要从事公共服务辅助、行政执法辅助工作。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治思想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6日后出生),具有教育和人事部门认可的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

(三)热爱街道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

(四)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申请人将相关资料发送到邮箱xingangjie2020@sina.com。

2.报名时间:从2022年8月16日至8月18日,收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18日24时。

3.报名资料:报考者扫描或者拍照提交《新港街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4.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登记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和资格审查

因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笔试、面试时间、资格审查地点和采取形式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后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线下形式进行,考生参加面试时,须出示48小时广州市内核酸阴性证明、粤康码(穗康码)、行程码,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候考室为新港街道办事处三楼多功能厅,面试地点为二楼会议室,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和排名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构成。

3.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持48小时广州市内核酸阴性证明、粤康码(穗康码)、行程码及报名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 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确定)。考生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符合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存在弄虚作假之处,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

(四)体检与考察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进行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2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国有单位在职人员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五)公示与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在海珠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海珠区雇员管理制度及街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与管理

雇员待遇按照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用人单位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注册“粤康码”或者“穗康码”,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线下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州市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4.进入考场前需实行进门测温,查验健康码,对于无粤康码、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现场测温≥37.3度,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仍不正常的考生;

5.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三)所有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新港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联系人:张秀娟,联系电话(020)34328143。

新港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12日

附件:新港街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