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固原市彭阳县招聘城镇社区工作者和专职网格员24人公告

来源:彭阳县人民政府 2022-04-21 09:59:29

彭阳县公开招聘城镇社区工作者和专职网格员的补充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宁民发〔2020〕83号)及《关于印发<彭阳县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彭基改发〔2020〕5号)精神,拟对空缺的城镇社区工作者和新增的社区专职网格员进行公开招聘,因2021年11月23日已发布《彭阳县2021年公开招聘城镇社区工作者公告》,现将有关事项进行补充公告,原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考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拟录用6名社区工作者,18名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结束后由彭阳县民政局统一分配至白阳镇、王洼镇社区。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有志于社区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社区工作者年龄限定为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为1986年11月22日至1987年4月20日期间已于2021年报名的考生视为满足社区工作者岗位年龄要求);社区专职网格员年龄限定为 40岁以下(1982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彭阳县户籍(取得彭阳县户籍日期不得晚于2022年4月20日);本人非彭阳县户籍,但配偶或父母(含岳父母、公婆)为彭阳县户籍以及彭阳县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7.服从组织统一分配。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

3.正被司法调查的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违反考试纪律被禁考,且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笔试、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公示、资格复审、面试、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体检、考察、最终录用人员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考公告

通过彭阳县政府网站、“彭阳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后台资格初审的方式(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期间已报名成功的继续有效,无须再次报名)。

报名时间:4月25日9:00—4月27日18:00共3天,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系统入口: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自行在“彭阳县公开招聘城镇社区工作者和专职网格员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2)网络报名前需准备以下材料:

①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照片,照片格式为.jpg;

②近期免冠电子彩色证件照,照片格式为.jpg;

(3)报考人员须确保相关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填报内容虚假、隐瞒所引发的各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4)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应确保无误并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5)准考证发放。为减少人员聚集,本次招考准考证发放工作采取线上发放形式。报名人员需加入QQ群:763603774,随时关注群通知。

(三)笔试

公共基础知识占比70%,社区工作业务知识占比30%,不指定复习范围和书籍。笔试时间120分钟,闭卷考试,分值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考生须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合格线待笔试结束后,由彭阳县公开招聘城镇社区工作者和专职网格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彭阳县政府网站、“彭阳民政”微信公众号公示。

笔试地点:彭阳县县城内(考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时间:2022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前将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复审时,应准备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最高学历毕业证书;

4.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证明,网址:https://www.chsi.com.cn;

5.本人非彭阳县户籍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准备如下资料:

(1)以父母(含岳父母、公婆)为彭阳户籍资格报考的人员,须提供记载父母(含岳父母、公婆)信息的户口簿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2)以配偶为彭阳户籍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记载配偶信息的户口簿原件及结婚证原件;

(3)以彭阳生源为户籍资格报考的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原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如有)。

以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且相关证明资料应在2022年4月20日之前取得。必要情况下,招考小组将采取实地走访的方式进行复审。

(五)面试及总成绩

1.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面人数1∶2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否则取消其应聘资格。面试成绩通过彭阳县政府网站、“彭阳民政”微信公众号公示。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3.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

4.拟录用人员确定:

(1)社区工作者:全体面试人员中,年龄在35岁以下(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取6名,拟录用为社区工作者;

(2)专职网格员:全体面试人员中,除拟录用为社区工作者的6人外,其余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取18名,拟录用为专职网格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考生出现不宜录用情形的,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一次不合格者可以复检一次,不合格者淘汰。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2.考察工作由彭阳县民政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记录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彭阳县政府网站、“彭阳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第四部分第五项第四目所述方式依次等额递补。

所确定拟聘用人员中,凡属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为中共党员的,聘用后应将其党组织关系转入所在社区。

(九)补录

本次公开招聘总成绩保留一年,一年内上述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公告第四部分第五项第四目所述方式,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十)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确定后,按照《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民发〔2021〕54号)文件执行。

五、防疫须知

1.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彭阳县公开招聘城镇社区工作者和专职网格员考生体温测试记录卡》(附件1)、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经核验“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正常参加考试。如考生没有持《体温测试记录卡》,必须签订“健康情况声明”(附件2)。

2.“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若现场测量体温≥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需提供医院疾病诊断证明,排除新冠肺炎疾病后可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经考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小组评估,排除新冠肺炎疾病后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4.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服从考点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小组的建议。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考生应自备医用外科口罩,在考点、考场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1米以上),并注意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在进入考场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六、注意事项

1.笔试方式为填涂答题卡,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及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

2.凡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彭阳县公开招聘城镇社区工作者和专职网格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彭阳县公开招聘城镇社区工作者和专职网格员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0日

附件1.彭阳县公开招聘城镇社区工作者和专职网格员考生体温测试记录卡.pdf
附件2.彭阳县公开招聘城镇社区工作者和专职网格员考生健康情况声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