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德宏州州级事业单位选调21人公告

来源: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8-05 09:57:34
  2023年德宏州州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德宏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试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统一组织开展2023年州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
 
  公开选调岗位为州级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6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和7级及以下管理岗位。详见《2023年德宏州州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州县(市)级及以下事业单位(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外)中在编在岗符合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选调人员从事工作或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相符。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的,为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拟选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乡镇人员服务年限不满5年的。
 
  (4)三年内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情形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须按干管权限,由所在单位、县(市)委组织部或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资格条件、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等进行把关,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选调岗位,不得多报或重报,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2023年德宏州州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报名推荐表》和《报考诚信承诺书》样本可从德宏党建网(www.dhdjw.net)、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dh.gov.cn/rsj)下载。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8月15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期间,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由报考人员准备好报名相关材料到选调单位现场报名。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推荐表》须按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县(市)委组织部或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在相应意见栏签署“经审核,同意报考”,并署名加盖公章。如报考人员有服务期限,需注明服务类型和期限。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证明(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或转正审批表等)、资格证书、最新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须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署名签字加盖公章。
 
  (3)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4)《报考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按手印。
 
  (5)其他选调资格条件中有要求的,须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证明,并署名签字加盖公章。
 
  4.资格审查。选调单位在收到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的报名人员,各选调单位不予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5.报名调剂。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须达到3:1及以上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选调岗位或相应递减选调人数。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
 
  (一)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待汇总报考情况后,在德宏党建网(www.dhdjw.net)、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dh.gov.cn/rsj)上进行公告。
 
  2.打印准考证时间。由选调单位在笔试考试前3天将准考证发到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邮箱,由考生自行进行打印。
 
  3.内容和形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时间180分钟,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查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综合素质及应用能力等,笔试满分100分。
 
  4.公布成绩。在德宏党建网(www.dhdjw.net)、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dh.gov.cn/rsj)公布笔试成绩。
 
  5.相关要求。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或专业测试
 
  1.确定面试或专业测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面试或专业测试人员。按照2:1比例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或专业测试。
 
  (1)选调单位明确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由选调单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制定专业测试工作方案,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由选调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选调单位未明确专业测试的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发布公告。在德宏党建网(www.dhdjw.net)、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dh.gov.cn/rsj)发布公告,明确面试或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选调单位在面试或专业测试前组织开展,主要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条件是否相符进行对比核实。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选调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或资格复审时若有资格不符的人员,选调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进入后续选调环节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或专业测试比例的岗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或专业测试人员。
 
  4.内容和方式。
 
  (1)组织开展专业测试的岗位,其测试内容及方式由选调单位研究确定,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在笔试结束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列为体检、考察人选。
 
  (2)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的岗位,其主要测试内容为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列为体检、考察人选。
 
  (三)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或专业测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在德宏党建网(www.dhdjw.net)、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dh.gov.cn/rsj)上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一)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每个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仍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由选调单位指定体检机构并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选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质,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同时了解遵纪守法、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其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体检、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进行递补,按选调岗位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一批次后仍无合格者,不再进行递补。
 
  六、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选调单位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在德宏党建网(www.dhdjw.net)、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dh.gov.cn/rsj)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调单位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选调单位在完成调动手续后一个月内确定选调人员的岗位,确定时必须在本单位相应职数限额内进行。若选调单位无相应的职数空缺,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在职数限额内按降低后的岗位确定并重新核定工资待遇。
 
  八、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设置、资格审查、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具体事项由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二)本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时,须核对联系电话(手机号码)是否真实、有效,以便选调单位在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3年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23年德宏州州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附件3:报考诚信承诺书
 
  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