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0-10-10 17:10:57

  2020年10月10日讯: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121号)要求,经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2020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7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6年以前(含2016年)经全省统一选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进入普洱市定向在岗大学生村官公务员考试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不再参加此次定向招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人数、单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普洱市2020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简章》,该简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查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各县(区)委组织部。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报名所需材料:大学生村官持《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推荐表》(附件2)一式三份到县(区)委组织部报名。《推荐表》由乡镇党委和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按要求装入个人档案1份和各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时提交2张小一寸近期正规清晰免冠照片(严禁使用美颜、滤镜功能,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

  特别提示:

  1.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均应报名参加定向招聘,对不愿参加定向招聘的大学生村官,要签订自愿放弃定向招录资格承诺书。

  2.此次定向招聘统一设置普洱市在岗大学生村官岗位(大岗位),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底进行选岗。

  3.笔试准考证领取

  时间:2020年10月20日—2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地点: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思茅区月光路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6室)

  联系电话:0879—2129579

  重要提醒:请考生妥善保管,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普洱市委组织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面试均应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分数由普洱市委组织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情况确定。报考人员笔试或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再参与后续招聘环节。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2020年10月22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1:00,请考生于上午8:00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云南健康码”绿码参加笔试。

  (3)笔试地点:思茅区月光路1号原行署大院小礼堂。

  (4)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普洱市委组织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再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2.综合考核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于2020年10月22日以前完成综合考核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1)个人申报。报考人员如实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考核信息采集表》(附件3,以下简称《考核信息采集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乡(镇)党委。

  (2)初步审核。乡(镇)党委对《考核信息采集表》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报县(区)委组织部。

  (3)复审及评分。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成考核组,对《考核信息采集表》相关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及评分,并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考核评分表》(附件4)。《考核信息采集表》上的内容原则上由报考人员提供材料予以证明,报考人员无法提供材料予以证明的,由考核组予以认定。

  (4)结果公示。考核组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报考人员,并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综合考核分满分为100分,包括基础分、加分和扣分。基础分满分为60分,考核分以基础分满分作为初始分。加分满分为40分,扣分按照实际扣分项累加计算,不设上限,加分、扣分分值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考核评价标准》评定。考核分=基础分+累计加分-累计扣分。

  3.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完成综合考核的考生,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无领导小组讨论。

  无领导小组讨论是运用测评要素量化评分的方法检测考生能力素质的一种方式,考生在小组中角色平等,小组就一个主题展开讨论,考官从内容维度和过程维度两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察评价,内容维度是考生认识分析问题的广度和深度,是实质内容和核心要素,过程维度是考生在讨论过程中的行为表现。

  面试过程中,考生重点在于突出表现个人能力,同时要充分体现团队精神,能够发表独到见解和敢于坚持正确观点,如果出现意见分歧时,不得采用简单表决的方式促成意见统一,也应慎用中庸妥协、轻易放弃或改变自己观点的方法,要善于思考和灵活运用意见不一致时的处理技巧,寻找默契,达成共识。但如果考生在面试中形成一团和气、搞无原则的和平、抑制自己特点发挥、不能展示自我实力,成绩将受到较大影响。

  小组讨论应当紧扣主题、联系实际,目标要明确、思路要清晰、论点要正确、论据要充分、论证要有力,结构层次要清楚、思维逻辑要严密,发言时机要选择得当、时间规定要把握得好、发言应有实质内容、语言表达简洁明了,要调整好心态、稳定情绪、沉着应对、不必紧张,尽量做到恰如其分、恰到好处,充分发挥正常水平,力争取得较好的面试效果。

  (3)面试地点:中共普洱市委党校。

  (4)面试时间:

  ①面试总体时间:2020年10月31日(星期六)

  ②面试当天考生进候考室抽签时间:

  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7:00之前进入候考室抽签,面试考生分组情况,待面试分组结束后通知考生。

  ③每个考场面试指导时间:

  08:00-09:30完成本考场第一轮面试

  09:30-11:00完成本考场第二轮面试

  11:00-12:30完成本考场第三轮面试

  13:30-15:00完成本考场第四轮面试

  15:00-16:30完成本考场第五轮面试

  ……依此类推。

  ④每轮考生面试时间(无领导小组讨论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是准备发言阶段。小组每位考生各自构思本人的讨论发言提纲准备发言,不准互相商议,不准交头接耳,共10分钟。如果准备发言时间到,主考官宣布:进入“独立发言”阶段。

  第二阶段是独立发言阶段。小组每位考生进行发言、阐明观点,陈述理由,每人发言时间3分钟,个人发言过程中,其他考生不得打断发言考生的发言,若考生发言超时,主考官可中止发言。全部考生发言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进入“自由讨论”阶段。

  第三阶段是自由讨论阶段。小组自由讨论发言,各位成员发表见解,交叉讨论,要求小组在规定时间内达成一致意见或完成讨论任务,小组以6人30分钟为基准,每增加1人讨论时间增加5分钟,如果讨论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本场面试结束,请将题本、草稿纸和笔放在座位上后离开考场。

  小组讨论完全由考生自主进行,考官不参与讨论,不发表意见。准备发言阶段结束前,如果对讨论程序还有不理解的,可以提问,独立发言阶段开始后,不得再提问。

  考生如需书写,请用草稿纸书写,不得在题本上书写。

  面试过程中必须讲普通话。

  (5)面试成绩计算

  现场面试总分为100分,采用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计分系统计分核分,面试结束后,计分人员及时收回《打分表》,将考官打分录入系统计算并打印面试成绩等信息,成绩经人大监督人员、政协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面试成绩由综合考核成绩、现场面试成绩构成,综合考核成绩占面试成绩60%,现场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40%。

  (6)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现场面试成绩×40%+综合考核成绩×60%)×50%,先分项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再合计。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且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数比例超过1:1的情况,依次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现场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在面试结束当天张贴公布,并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es.gov.cn)公告五个工作日。

  面试结束后,各个岗位由普洱市委组织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后续招考程序。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后续招考程序人数与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后续招考程序的人员。

  (7)考场考官

  根据需要设置面试考场,每个考场设1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7人(其中:主考官1人、其他考官6人),面试考场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主考官为考官小组组长;面试考官抽调具有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证、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面试经验丰富、尽职尽责、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

  每个面试考场邀请人大监督人员1名、政协监督人员1名现场监督;每个面试考场安排计分计时人员2名、引导人员1名。

  工作人员等根据工作需要抽调。

  (8)有关事项

  ①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7:00之前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准时进入到候考室抽签,工作人员认真核对考生信息,宣布考试纪律要求。

  ②候考室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应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背包、通讯工具等物品应按指定位置统一存放保管,待考试结束后再领取;备考和候考期间不得吵闹喧哗,不得吸烟,不得擅自离开或随意出入。

  ③面试过程中,面试胸牌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能提及任何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具体包括考生的姓名、籍贯、简历、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本人父母及亲朋好友的姓名,考生毕业院校的具体名称,考生现在或曾经工作过的单位的具体名称,考生报考单位的具体名称、岗位代码等能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考生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违反规定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④考生不得在题本上书写,如需书写,可用发放的草稿纸书写;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准带走题本、草稿纸等资料。

  ⑤考生参加面试穿着打扮得体大方,整洁干净不邋遢即可,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应尽量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⑥面试过程中考生必须讲普通话。

  ⑦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人员界定为:面试当天上午或下午考点全部考场中有任意一个考场已经有面试考生引导出候考室,此时仍未到达指定侯考室的考生,就视为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⑧面试试卷:按照保密规定和优质等相关要求命题组卷。

  ⑨本次面试不设旁听席。

  (三)确定拟聘用人选

  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确定拟聘用人选。选岗工作于2020年11月9日(星期一)以前完成。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于2020年11月10日—11日完成。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必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医院为各县(区)人民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2.考察由各县(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查阅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政审。

  3.体检、考察工作于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20年11月16日—24日(七个工作日)在大学生村官服务地的排(班)、村(社区)、乡(镇),以及普洱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各县(区)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将聘用人员名单及时报普洱市委组织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组织纪律

  (一)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考生不及时上网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请考生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普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温馨提示

  (一)笔试结束后请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以便后续招聘过程中使用。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组织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防疫须知》(附件5),遵守相关规定。考生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通讯大数据行程卡”“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均须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云南健康码”进场。14日之内有出入境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向县(区)委组织部提交书面说明(出入境时间,地点,事由等);一个月内有到瑞丽及国内外疫情防控高风险地区经历的人员,需同时提交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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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0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简章.docx

  2.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推荐表.doc

  3.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考核信息采集表.doc

  4.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考核评分表.doc

  5.考生防疫须知.docx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