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金华东阳市卫健系统招聘340人公告

来源:东阳人才网 2023-01-28 09:46:31

2023年东阳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公告

 

为全面加强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东阳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临床、护理等专业共计340名(2023年东阳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6日以后出生);

3、户籍要求:见2023年东阳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一览表,户籍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6日;

4、现役军人、东阳市卫健系统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东阳市卫健系统原正式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在2023年2月6日之前辞职未满5年(含5年,以文件日期为准)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6、现在职的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身份的人员在报名前需取得编制所在单位、编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方可报名(如实填写附件2表格);

7、我市农村社区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生未满培养协议(聘用合同)规定服务期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8、本次招考所涉及的非应届生的毕业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等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2月6日前取得。

三、报名方法及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考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9时— 2月10日16时。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http://www.zjwjrc.com(唯一指定报名网站),进入网站后点击“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考生入口”,凭第二代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由于个人信息填写时的附件上传是必填项,故请各位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在上传附件处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即可。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2月13日9时—2月16日16时。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23年2月17日9时—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资格初审2023年2月21日16时结束。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确认缴费

时间:2023年2月25日9时— 3月3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财综字〔2018〕21)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50元。未及时缴费确认,视为放弃报名。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 3月14 日9时— 3月17日16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1)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精神医学考临床医学试卷;(2)护理、护理学、助产、助产学专业考护理学试卷;(3)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针灸推拿学考中医学试卷;(4)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康复治疗技术考康复治疗学与技术试卷;(5)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考医学检验技术试卷;(6)药学、临床药学考药学试卷;(7)口腔医学、医学影像技术、中药学、预防医学分别考本专业试卷。各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合格分的划定标准。按同类试卷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及笔试总成绩计算出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取到小数点后两位)划定笔试合格分。

3、报考市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巍山分院、中医院、横店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红会医院、市皮肤病医院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笔试合格分为最低录用分数线;报考市第七人民医院和医共体管理中心成员单位岗位的以笔试合格分的90%为最低录用分数线。参加本专业试卷考试人数达不到3人的,取消本专业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4、笔试时间为2022年3月19日上午9:00-10:3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市卫健局组织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在编的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身份的报名人员还需如实填写《2023年东阳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均进入面试。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取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等的,则进行加试。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按招聘岗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处理。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四、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二)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三)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聘用资格、考察期和拟聘用公示期自动放弃的,缺额人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报考医共体管理中心成员单位的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具体单位。

(五)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聘用后须在3年内须取得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计算时间以下文日期为准)。

五、备注

(一)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名单、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将公布在东阳人才网(https://www.dyrcsc.cn/),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请关注东阳人才网。有关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如果考生原来提供的资料有变化,请随时与市卫健局机关党委联系(电话:0579-86655803)。否则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卫生健康局协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

2、2023年东阳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表。

东阳市卫生健康局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9日

附件:

1.2023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一览表.xls

2.2023年东阳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