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庆太湖职业技术学校引进高层次专业教师公告

来源: 2025-04-03 18:27:1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2025年太湖职业技术学校拟公开引进部分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考试考察结合、竞争择优聘用原则。

  二、引进计划

  公开引进专业教师6人,其中含机电一体化专业教师2人、财会专业教师2人、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教师2人。

  三、引进条件

  引进对象为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普通高校应、历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具有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与学位(须在2025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岗位专业条件

岗位

代码

岗位

名称

引进

人数

年龄

学历学位

研究生学科专业

202501

机电一体化专业教师

2

30周岁及以下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0802机械工程

0808电气工程

085801电气工程

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

0855机械

202502

财会专业教师

2

30周岁及以下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1253会计

0257审计

1257审计

120201会计学

202503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师

2

30周岁及以下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三)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2.符合(一)(二)两项条件且承诺能在1年内(2026年8月15日前)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全程指导和监督下的,由太湖职业技术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一)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太湖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thx.gov.cn/)、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aqthzyjs.ahkjwx.com/)、太湖职业技术学校官网上统一发布,并同时向相关高校校园网站推送。后续有关引进信息将陆续在太湖县人民政府网、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太湖职业技术学校官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17:00结束(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在上述时间内报名为有效报名。

  2.报名方式

  统一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如实完整填写的《2025年太湖职业技术学校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教师报名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属202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该生学历层次、毕业时间及已修完全部课程,毕业证书待发”书面证明材料);香港、澳门地区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属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生报名时须将报名表转存为PDF格式,其他材料也要转换成电子版,以“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为邮件主题,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太湖职业技术学校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thzj1103@163.com。

  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面试等有关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引进的,后果自负。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校于2025年4月20日17:00前完成考生报名材料初审,初审结果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对网络提交报名资料不齐全的,退回报名资料进行补充,资料补充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17:00前,逾期未提交补充材料或提供材料仍不符合报名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2025年4月24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携带相关材料到太湖职业技术学校(地址:太湖县晋熙镇晋湖路340号)致公楼302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考生有资格参加此次人才引进。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期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亲自填写的《2025年太湖职业技术学校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教师报名表》1份(此表在报名之前自行打印填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202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该生学历层次、毕业时间及已修完全部课程,毕业证书待发”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属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两寸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3张。

  资格复审通过后,签订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贯穿此次公开引进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引进的资格。

  (四)引进方式

  应聘同一岗位需形成竞争,即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数比例达不到2:1时,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引进计划数。

  1.笔试(视人数而定)

  如果报名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出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10:1(不含),将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笔试内容为与引进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按照参加笔试人员成绩高低排序,根据该学科岗位引进计划人数1:10确定入围面试环节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则一并入围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此次人才引进总成绩。

  如果报名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超过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10:1(含),则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入围面试环节。

  2.面试

  (1)时间与地点:2025年4月2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选聘人员的综合教学素养;备课时间40分钟,授课时间20分钟,面试分值100分。

  (3)授课教材范围:授课内容为引进岗位相关学科中等职业教育现行教材。

  (4)成绩公布与运用:面试总成绩达75分为合格。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学科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情况,则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人员优先;若再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未进行笔试或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面试合格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可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累计等额递补不超过2人次。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湖县人民政府网和太湖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试用期1年。

  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8月15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未按承诺在2026年8月15日前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或有效合格证明的人员,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五、服务期限

  自办理正式入编手续起,公开引进的人员在我校服务满5年后方可流动。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太湖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556-4161369(太湖职业技术学校)

  0556-4168957(太湖县教育局人事股)

  0556–4188332(太湖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电话:

  0556-4168637(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学校联系人:刘校长18155686588

  周主任18956951103

  附件:2025年太湖职业技术学校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教师报名表.xlsx (11.2 KB)

  太湖职业技术学校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