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二中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蚌埠二中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教战略,满足我校教育紧缺人才需求,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根据《蚌埠市引进和培养教育人才实施办法》《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编办批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核准,蚌埠二中将开展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本次招聘共设置2个学科,招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3名。具体条件详见《蚌埠第二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对应的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一致,具备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5.有普通高中学校教学经历(现仍在高级中学任教的)。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月19日—30日。
2.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稿(扫描件PDF格式文件):
(1)《蚌埠第二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任现职聘书、教师资格证书;
(3)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包括各类获奖(荣誉)证书以及反映自己教学、教研成绩的实证材料;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单位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以上材料需以PDF格式报送,按序列出材料清单。凡不按要求提交的材料,或者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能清晰辨认的视为无效材料。
3.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需将报名材料及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电子照片以一个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ahbbezbgs@163.com,邮件以“姓名+学科+高层次人才”命名。
4.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结束后,初审合格人员为确认报考人员。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及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将在蚌埠市教育局、蚌埠二中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查询。
(二)现场资格确认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并提交报名材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不予退还)。现场资格确认须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办理。不按时参加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经现场资格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入围专业测试。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测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蚌埠市教育局、蚌埠二中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查询。
(三)专业测试
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专业测试的组织按照蚌埠市《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等文件要求进行。
专业测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各环节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考查报考人员学科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笔试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面试分数当场公布。
3.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总成绩=笔试得分×50%+面试得分×50%。
根据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并列,以面试、笔试得分排序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蚌埠市教育局、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符合蚌埠市教育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享受蚌埠市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
拟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解除与原单位聘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
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期间须全程佩戴N95口罩。在专业测试当天,若测量体温≥37.3℃,本人坚持参加考试的,安排到特情考场参加专业测试。体温<37.3℃的安排到普通考场参加专业测试。
六、工作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指导。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招聘资格。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研究确定。
本《公告》由蚌埠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2-2043733(蚌埠二中)
监督或投诉电话:
0552-2044954(蚌埠教育局人事科)
0552-3716687(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0552-3125632(蚌埠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蚌埠市教育局地址:
蚌埠市东海大道3888号,邮编:233000
网站查询:
蚌埠市教育局(https://jyj.bengbu.gov.cn/)
蚌埠二中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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