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黄山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7人公告

来源: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07-26 16:18:42

2023年度黄山市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引进一批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数及岗位
 
本次引进37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须为满足招聘岗位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92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或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引进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开招聘信息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公布: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各招聘单位网站。
 
本次公开招聘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未达开考比例的,经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比例开考。
 
(二)网络报名
 
考生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报名网站为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ngshan.gov.cn/index.html)。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9:00至8月2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网络报名流程:登录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首页“专题专栏”滚动条中“人事考试查询报名”模块,选择相应考试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由市卫生健康委和各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3年黄山市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报考人员报名后,8月3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4日8:00—10:00可改报其他岗位。
 
(三)资格复审
 
各岗位应聘人员少于30人(含30人)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若岗位应聘人数超过30人(不含30人),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前30人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加试笔试成绩不带入专业测试环节。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和各招聘单位组织进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在编公务员(含参公)须提供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复审环节若发现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专业测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施。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等,满分为100分,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同一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五)体检、考察
 
专业测试结束后,由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和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市卫生健康委综合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准报批相关手续。
 
四、相关待遇
 
本次人才引进除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外,符合“迎客松英才计划”的人才可享受薪酬待遇、住房保障、生活补贴和公共服务等优惠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59-2590117(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0559-2517683(黄山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0559-2177802(黄山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0559-2591905(黄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
 
0559-2591822(黄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
 
0559-2355323(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岗位条件表(1).xlsx
 
2、各学科参考目录.zip
 
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