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省特种设备检测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公告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6 09:46:54

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省特种设备检测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省市场监管局所属事业单位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拟分别面向社会引进1名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

岗位

名称

岗位

代码

拟聘

人数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他

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专业

技术

2023322

1

环保装备及

工程

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

以下

 

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专业

技术

2023323

1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45周岁以下

1.具有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2.持有漏磁内检测(MFL)资格证且有8年以上管道漏磁内检测相关工作经历。

二、基本条件

除符合招聘岗位中的条件外,且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始终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规守纪;

(四)热爱市场监管事业,有吃苦耐劳和敢于奉献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五)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能力和技能条件;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的要求。

留学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归国人员就业报到相关政策要求。

招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谈考核、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8月25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填写《2023年度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发送电子邮件至报名邮箱:rsc_ahgs@126.com,电话:0551-63356047。

3.资格初审

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报名资格初审,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初审结果。

(二)资格复审

2023年9月1日8:00-12:00,14:30-17:30,通过报名初审人员,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省市场监管局人教处(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省市场监管局905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海外留学生应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证明。

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一致,凡弄虚作假者,在引进工作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结果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发放面谈考核通知书。

(三)面谈考核

参加面谈考核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谈考核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谈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另行通知。

面谈考核每人3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面谈考察采取参加面谈考核人员通过PPT演示、自我陈述,面谈专家现场提问交流的方式,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实践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综合素质及潜能等。参加面谈考核的人员顺序,当天现场抽签确定。面谈考核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实际进入面谈考核人数等于招聘计划数的,设定最低分数线70分,对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引进。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面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且能够出具距体检当日近6个月内“合格”结论体检报告的,体检结果予以认可,不再参加体检。

(五)考察

根据拟聘岗位要求,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考察主要内容为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信用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不予引进。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作为拟聘人选。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提供终止合同证明书,所需材料应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提供,逾期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引进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须按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监督电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0551-63356259

附件:2023年度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docx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