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南陵县部分学校引进高层次紧缺学科教育人才7人公告
来源:南陵县人民政府 2024-06-07 11:13:19
2024年南陵县部分学校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学科教育人才公告
为深入推进教育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南陵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健全完善“筑梦春谷”人才发展计划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为芜湖科技工程学校、南陵县家发中学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学科教育人才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组织
本次引进工作由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陵县教育局、芜湖科技工程学校、南陵县家发中学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三、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计划为事业编制教师7名(详见附件1)。
四、引进条件
引进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和学位。
(四)报考芜湖科技工程学校相应岗位的,应具有相应的中等职业学校或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聘用之日起两年内取得上述规定的教师资格证,2年内未取得规定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
报考南陵县家发中学相应岗位的,应具有高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聘用之日起两年内取得高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2年内未取得规定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及以后出生)。
(七)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芜湖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引进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受理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组织笔试、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相关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引进公告同时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www.nlx.gov.cn/)和南陵先锋网(nl.whxf.gov.cn/)发布,后续各环节信息均在以上网站发布。
(二)受理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3日,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
芜湖科技工程学校报名邮箱地址:496707378@qq.com
南陵县家发中学报名邮箱地址:771680552@qq.com
2.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压缩包形式发送材料。压缩包名称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名称+姓名+个人常用手机号码”。材料发送后,若报名截止日期前未收到邮件回复“收到”二字,须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芜湖科技工程学校报名咨询电话:0553-6819917
南陵县家发中学报名咨询电话:0553-6837271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电子稿及有本人签字的扫描件各一份(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章)。
(2)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留学生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2024届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学生证、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已取得符合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证扫描件;暂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应书面承诺自聘用之日起两年内取得,两年内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提供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本人签字)。
4.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络的,视为放弃。
(三)资格初审
南陵县教育局、芜湖科技工程学校、南陵县家发中学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通知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和南陵先锋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按照资格复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若报考某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大于10:1,则该岗位先组织笔试再组织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不带入专业测试环节;若报考某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等于10:1,则该岗位不组织笔试,直接进入专业测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或《专业测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和未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和南陵先锋网公布。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环节。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两科合卷考试,《教育综合知识》占3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7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知识等;《学科专业知识》内容包括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等;以上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3.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引进岗位计划数,按10:1比例确定各岗位拟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拟进入专业测试人员。设定笔试成绩6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和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和南陵先锋网公布。
(六)专业测试
1.时间和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测试形式。满分为100分,采用无生上课和考官视情提问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相关要求。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专业测试通知书》进入考场。专业测试时,考生只准报告抽签序号,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否则视为作弊,取消专业测试资格。考生必须遵守考点纪律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扰乱测试秩序,否则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备考和测试。考生在候考室抽签后按顺序到撰写室根据命题撰写教学设计,准备时间为1小时。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专业测试室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时间15分钟,考官视情提问5分钟,考生个人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5.成绩统计和公布。专业测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和南陵先锋网公布专业测试成绩。
根据引进岗位计划数和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考察
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文件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和南陵先锋网上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再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在办理审批聘用手续之前,由引进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的报考人员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等材料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引进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承诺自聘用之日起2年内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两年内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解除聘用关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自签订事业单位合同之日起,引进人才服务期限最低不少于五年,对于引进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人员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政策待遇
(一)符合我县人才认定资格条件的,经认定后可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引进政策待遇。
(二)人才引进过程不向引进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对外地来陵参加人才引进专业测试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政策规定给予相应的一次性面试补贴。
七、工作纪律
此次引进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引进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引进方案给引进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引进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始终,如报名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即取消其资格。
2.相关引进工作的时间、地点等安排如有变动,以最后变更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和南陵先锋网,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3.本公告由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陵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4.咨询电话:0553-6839002,0553-6839687
监督电话:0553-6839689
上述咨询及监督电话在工作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8:00—12:00和14:30—17:30)
附件:
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
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陵县教育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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