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芜湖市住建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第三批编外10人公告
来源:芜湖人才网 2024-09-05 16:02:59
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代招聘2024年芜湖市住建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三批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受芜湖市住建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组织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资格审核、体检、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组织。报名、笔试、面试环节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
招聘公告、取消或核减岗位计划数、笔试及面试成绩、合成考试最终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各环节信息均会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发布。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人。(详见附件)
四、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9月5日(含)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报名(网址: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点击公告页面右上角“去报名”。请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手机端仅可查看信息)。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统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9月1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于2024年9月23日12:00前完成,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修改重新提交;报名时间截止后未审查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未通过的,只可修改或补充相关报名信息及材料后重新按原岗位提交1次,限在9月20日17:00前完成重新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10月30日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其中: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有工作经验的岗位需提供同时提供以下两项材料:(1)单位开具的工作岗位及从事岗位年限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工作岗位及从事岗位年限的文件;(2)工作同期的社保或公积金或医保缴费证明。
以上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4.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4日12:00前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4日15: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相关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官网公布。
5.笔试准考证下载。考生完成网上笔试费用缴纳后,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下载笔试准考证时间及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考生自行下载的笔试准考证中详细说明。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公示版块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请勿在“我的招考”页面进行查询)
2.资格复审
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于笔试成绩一并以公告形式发布。面试入围人员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等材料。
(1)202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
(4)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2024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位和学历认证材料的,可凭有关证件材料等办理资格复审。
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和1份复印件。
3.面试
(1)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需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进行参加面试确认。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请及时关注。
(2)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4.合成成绩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考试最终成绩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三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市相关部门备案,在芜湖人才网、芜湖市住建局官网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0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工资待遇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九、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十、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3.本单位对所有考生提交的信息材料负保密责任,已提交的相关应聘材料概不退还。
4.本《公告》由芜湖市住建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3-5905148(市住建局)
0553-3991379
系统操作问题咨询电话:0553-3991818
监督电话:0553-5905161(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
附件: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计划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其他 |
咨询电话 |
备注 |
1 |
芜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
240902002 |
2 |
土木工程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0553-3113730 |
||
2 |
芜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
240902003 |
1 |
会计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0553-3113730 |
||
3 |
芜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
240902004 |
1 |
行政管理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0553-3113730 |
||
4 |
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
240902005 |
4 |
土木工程专业、工程管理专业、安全工程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0553-3833021 |
||
5 |
芜湖市人民城市建设研究中心 |
240902006 |
1 |
城乡规划与管理类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
0553-3875295 |
||
6 |
芜湖市人民城市建设研究中心 |
240902007 |
1 |
土建施工类 |
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
0553-3875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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