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市南岸区招录58名社区工作者简章
重庆市南岸区2023年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简章
为适应“党建扎桩·治理结网”基层治理现代化集成改革需要,充实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的方式招录。
二、招录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58名,招录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招录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满18周岁,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年满18周岁”即2005年6月30日及之前出生;“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即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具备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身份的,社区工作相关专业毕业或取得初级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常住地或户籍地在报考镇街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录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因违反法律法规或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区工作者;
7.近5年内从南岸区所辖社区辞职的社区工作者;
8.存在“村霸”或涉黑涉恶等问题的;
9.涉邪教和参与实施非法宗教的;
10.其他政策法规规定不能录用的。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毕业(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录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录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留学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录用资格。
(四)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请考生认真阅读本招录简章,简章已明确的事项和时间节点,不再另行通知。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2023年5月8日9:00至5月12日1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注意事项: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录条件和范围”,以及各个招录岗位的其他条件,须承诺诚信报考,一旦审核通过,将不能进行修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录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登记电子照片,面容清晰,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18:00前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报考人员须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
(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5月13日(星期六)16:00前完成笔试的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请考生注意确认缴费是否成功,逾期不再补缴。
缴费截止日期1个工作日后考试组织方将锁定参考人数、确定考场设置和试卷印刷数量等有关事项。如考生放弃报考申请退费,需在缴费截止日期后1个工作日内申请退费,逾期不再接受退费申请。
(三)打印报名信息表
网上报名通过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备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完成缴费的人员于2023年5月17日9:00—5月20日10:30登录报名网站(http://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1页单面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内容齐全),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注意事项: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现场资格复审的重要依据,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逾期未打印、遗失或未按本简章要求打印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录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方能开考。达不到的,相应递减招录名额或取消招录岗位。因取消招录岗位而不能参加招录考试的,退还其报名考务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
(六)公布报名人数
报名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将于缴费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cqna.gov.cn/zwxx_254/gsgg/)“公示公告”上公布。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一科,分值100分。党建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写作等内容占70%分值,《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相关内容占30%分值。采用闭卷笔答方式,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长120分钟。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5月20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一般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左右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http://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拟招录岗位名额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报考人弃考,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录名额至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录指标(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招录名额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的最低分,方可参加面试,保留该岗位1名招录名额。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须本人持有关证件材料(见附件2)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具体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cqna.gov.cn/zwxx_254/gsgg/)“公示公告”。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注意事项:1.现场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前来办理,不得委托他人;2.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分值100分。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cqna.gov.cn/zwxx_254/gsgg/)“公示公告”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面试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面试有关办法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当天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cqna.gov.cn/zwxx_254/gsgg/)“公示公告”上予以公示。
六、体检和资格联审
(一)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联审
相关区级部门按照《南岸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联审。资格联审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资格联审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因体检和资格联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商议后,根据岗位报考和考试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如需递补,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取额不足可从报考本岗位落选考生中递补。
七、公示
拟招录人员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cqna.gov.cn/zwxx_254/gsgg/)“公示公告”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录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其录用程序按照《南岸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其相关待遇按照《南岸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不准确影响审核结果,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和录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十、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录期间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cqna.gov.cn/zwxx_254/gsgg/)“公示公告”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录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录无关。
(三)请考生不要轻信手机及网络上发布的“考试真题”“面试保过”等骗取高额费用的诈骗信息。
(四)建立公开招录后备人选库,将面试落选且未递补的人员纳入动态管理。后备人选库有效期为一年。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
023-62986601(南岸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报考岗位、资格复审、体检、资格联审等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62823249(南岸区民政局)。
南岸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naqzqk@163.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本简章由南岸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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