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非事业编硕士招聘18人公告

来源: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3-10-25 13:40:58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下半年非事业编硕士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硕士1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下半年非事业编硕士招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92年11月17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本公告所要求的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附件2、3)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学校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学校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专业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hr.sxyyc.net/zp.html#/)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推荐使用谷歌、360极速、firefox等现代浏览器或者IE11浏览器,使用IE11浏览器时不必设置兼容性视图)。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8日23:59。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学校在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初审,于2023年11月20日17:30前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三)资格初审复议
 
报考人员须在11月20日17:30-11月21日17:00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1.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11月21日17:00前联系人事处申请复议。
 
2.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须在11月21日17:00前联系人事处进行信息更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
 
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凡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四)资格审核合格名单公布
 
初审合格名单于报名截止后7日内公布在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sxyyc.net/)以及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hr.sxyyc.net/zp.html#/)通知公告栏。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审核通过者,于2023年11月22日9:00起至11月25日9:00前登录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hr.sxyyc.net/zp.html#/)“个人中心”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无法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在心理测试、专业面试、综合面试等环节都需要出示准考证。
 
(六)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学校紧缺岗位的,经学校研究决定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考试方式为面试。其中,面试分为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各岗位面试科目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一)心理测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测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仅作为参考。时间:暂定于2023年11月25日上午9:00-9:30。
 
(二)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暂定于2023年11月25日上午9:40-10:40 。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按《应聘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附件4)要求持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则进入后续考试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者,取消后续考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学校研究确定。
 
(三)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于11月25日-26日,具体地点待现场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分值均为100分。
 
1.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由各招聘院部按照岗位类型确定测试方式,包括试讲、岗位专业实践能力测试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
 
专业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2.综合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作为紧缺岗位开考的,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3.面试环节规则:
 
(1)专业面试有缺考或违纪违规的,不得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2)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综合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学校研究决定后,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五)总成绩计算
 
1.专业面试为试讲和岗位专业实践能力测试的,专业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岗位专业实践能力测试成绩×40%
 
2.专业面试为岗位专业实践能力测试的,专业面试成绩=岗位专业实践能力测试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面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时间初定于11月27日,由我校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若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坚持“凡进必审”,体检合格者,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相关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对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招聘及聘用后全过程,凡查实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有关条件要求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xyyc.net/)通知公告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hr.sxyyc.net/zp.html#/)上公示。
 
八、聘用及待遇
 
本次所招聘的岗位均为非事业编制(即非编)岗位,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学校规定完善非编录用手续,薪资待遇在上级政策允许范围内参照学校同岗位在编人员执行。
 
本次招聘的硕士首签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不再录用。
 
九、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学院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其他
 
1.本公告由学校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电话联系。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唐老师;电话:023-86155408
 
3.考试考务咨询电话: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刘老师;
 
电话:023-58556816
 
岗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学校网站主页:http://www.sxyyc.net/index.html
 
人才招聘网:http://hr.sxyyc.net/zp.html#/
 
 

附件【附件1: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下半年非事业编硕士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附件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doc

附件【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

附件【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附件【附件5:应聘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