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建瓯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70人公告
建瓯市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严把教师“入口关”,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建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建瓯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0名,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详见《建瓯市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的要求为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6日至2005年3月25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学历、年龄等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为准。
3.具有与岗位要求相对应的条件和证书。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及报考条件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必须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教师资格等证明材料,并承诺于2023年8月1日前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真实有效的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到市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审核,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③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⑤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⑥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⑦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⑧建瓯市教育系统在编人员(含建瓯市2023年紧缺急需教师已签订协议人员);⑨公安机关查询存在违法犯罪记录人员;⑩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建瓯市2023年公开招聘新教师采取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考生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即1个县<市、区>)。应聘者在2023年3月25日8:00—3月31日17:30通过网上报考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
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及招聘岗位要求填写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因应聘者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的,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应聘者个人信息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不予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退回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善个人信息或由应聘者改报其它岗位。
应聘者应避免共用一台电脑进行网络报名,如确有需要,应重启电脑后再由下一人报名,否则易造成应聘者个人信息相互覆盖。应聘者网报成功后,应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及用户密码。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是福建省教育厅指定的2023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考试的唯一报考网站,考试信息由该网站权威发布。应聘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范网络和电信诈骗。
2.资格初审。建瓯市教育局在网上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应聘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将被视为应聘者所具有的唯一报考资格,未通过网络报考平台体现的个人信息,招聘单位不予承认。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打印准考证。
4.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9-3862309;0599-3833752
四、考试方法、时间和内容
(一)笔试
考生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科目。专业知识科目共设31个专业类别,由报考者根据本人所应聘岗位相应的笔试科目专业类别参加考试。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时间:2023年4月30日
笔试地点: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2023年5月20日前,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应聘者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5月10日至11日。加分对象须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办理时间内到建瓯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政策加分重复条件的取最高标准加分,不累加。加分考生名单将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公示。
(二)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资格的应聘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报到证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到建瓯市教育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具体复审时间及要求事项会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上公告,请考生关注,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在职考生面试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和新教师招聘微信群上公告。在此期间,请考生务必要关注该网站公告及新教师招聘微信群,并确保手机畅通,以方便联系。
2.面试形式
具体面试事项将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上公告,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
3、面试考生的通知与递补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3天前,市教育局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www.jo.gov.cn)公告栏上予以告知。公告前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而产生空额的,由市教育局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当天,应聘者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应聘考生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60%+面试成绩(百分制)×40%。
若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五、聘用办法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核(政审)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符合条件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并公示(城区空缺岗位由择岗农村学校且符合城区条件最高分数人员替补)。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在职考生未能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的不予聘用。
3.拟定聘用人选。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拟定为聘用人选的,将在建瓯市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4.确定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符合岗位招聘的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在同类型学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学校(若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择岗;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择岗)。岗位确定后,报建瓯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同时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若聘用人员在8月20日前主动放弃岗位或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予以取消聘用资格,该空缺岗位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符合条件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城区空缺岗位由择岗农村学校且符合城区条件最高分数人员替补)。
六、其他事项
2023届建瓯市籍公费师范生参照公开招聘择岗办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学校(具体细则后续通知)。
建瓯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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