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泉州市安溪县公立医院招聘编制内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安溪县人民政府 2024-07-02 14:01:06
2024年安溪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满足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泉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泉委发〔2015〕14号)、《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推动医疗“创双高”十八项措施(试行)的通知》(安政办〔2023〕6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安溪县公立医院编制内卫生类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10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安溪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安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⑦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要求
 
  1.年龄为45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已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3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2.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相关工作经历等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已发布在泉州人社网、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请自行下载查阅)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8:00-7月14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进行注册、提交资料、上传照片。每个报考人员成功报考1个岗位后,不得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系统将于7月14日18:00关闭。
 
  报考人员同时必须将以下报名材料以“高层次人才招聘+姓名+应聘岗位代码”命名的ZIP压缩打包发送至安溪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邮箱:rsykjg@126.com。报名材料包括:①《2024年安溪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含相片);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③本硕博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的认证报告和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扫描件材料;④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方可报考(暂未能提供者最迟应在体检前提供);⑥岗位要求其他材料及《2024年安溪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中填写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发表论文等情况证明。其中,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只需一项):报考人员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后所缴纳的社保等凭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工资凭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党政群机关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工资凭证;报考人员个人档案内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等。
 
  报考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各项信息。其中,主要简历应从高中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特别强调: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所写的专业名称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在职人员在报名时,还需在备注栏中备注已开具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最迟于体检前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或同意辞职)证明。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8日8:00-7月15日18:00。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资格复审。安溪县卫生健康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参加考核人员。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安溪县卫生健康局人教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①《2024年安溪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份(附件2)(用A4纸打印,承诺人签名手写,含相片)。
 
  ②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③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及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的认证报告、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材料。本硕连读的考生如无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必须提交本硕连读相关证明材料。
 
  ④在职人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暂未能提供者最迟应在体检前提供)。
 
  ⑤岗位要求其他材料及《2024年安溪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中填写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发表论文等情况证明。
 
  ⑥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记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详见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有关说明,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网站有关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报名联系电话:0595-68791326、0595-23260317。
 
  四、考核
 
  (一)考核办法
 
  采取面试考核方式决定拟聘人选。主要根据岗位性质对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期间的学习和科研成绩、工作表现、现场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
 
  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考官组由7人组成,考官按照考核评分表进行评定后,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下得分总和取算数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出该考生的最后得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在安溪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ja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二)考核时间地点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由安溪县卫健局商安溪县人社局研究决定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后另行通知。
 
  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最迟应于体检前向安溪县人社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包括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2.体检标准。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体检组织及要求。体检由安溪县人社局和安溪县卫健局组织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安溪县人社局通知。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交复检申请,由安溪县人社局另行指定医院(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他医疗机构体检的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考察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a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及招聘工作政策等相关问题咨询,请与安溪县人社局和安溪县卫健局联系,咨询电话:0595-68791326、0595-23260317。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68791328。
 
  (五)报考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安溪县卫生健康局、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安溪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2024年安溪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