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三明市沙县区教育人才引进招聘20人公告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4-03-21 10:22:39
三明市沙县区2024年教育人才引进招聘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核准三明市部分教育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3〕307号)、《关于印发〈沙县区2024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通知》(沙人社〔2023〕86号)和《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沙政规〔2024〕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三明市沙县区2024年教育人才引进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高校毕业生中年龄、专业、教师资格等符合《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办法(修订版)》(附件4)中引进条件的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岗位
高中教师20名。其中,沙县区第一中学9名:语文3名,数学1名,物理3名,化学2名;沙县区金沙高级中学11名:语文3名,数学2名,思想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1名,物理2名,化学1名。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沙县区2024年教育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
7.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8.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9.本人不愿意承诺履行服务期限的人员;
10.沙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具体要求
1.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者要如实(一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
2.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层次相一致。
3.报考者持有的学历、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其“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应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
4.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以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部门(专指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5.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核。往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报名前取得,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截止2024年7月31日(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所有报考者的教师资格证书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在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jsx.gov.cn/wzq/bmwz/jyj/)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到沙县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府前中路278号沙县区教育局3楼人事股,电话0598-5855809)。
2.报名时间: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7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沙县区2024年教育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各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打印,需在验证有效期内可扫码验证)各1份;
(4)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打印,需在验证有效期内可扫码验证)各1份;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照片页及公章页)、证书查询结果打印件(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查询)各1份;
(6)沙县区2024年教育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附件3,扫码填报)。
(7)师范类专业的报考者须提供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学课程、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类专业课程有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实践实习,往届生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024年应届毕业生若有关证件未办理的,应由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并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考生本人无法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手写签字并按手印)和上述材料到人事股报名。报名材料以现场提交的纸质材料为准,如有缺失或逾期则报名无效。报考者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通畅,因联系方式有误或不畅通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将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提交沙县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沙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形式:采取片段教学和问答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片段教学10分钟,问答5分钟。面试准备时间为15分钟。面试重点考查报考者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等教学基本技能。
2.面试内容:片段教学范围为沙县区高中一年级相应学科现行教材(片段教学内容最终以现场提供为准),问答测试回答教育、教学知识问题各一题。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按片段教学70%、问答30%合并计算。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其余五位评委所评分数平均分作为参考人员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
招聘岗位不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本组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沙县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4.同分判定:若同一学科岗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的成绩相同,则报经沙县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
(五)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择优确定入围人选。招聘同一学科有多个岗位的,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及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选岗,并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沙县区教师招聘拟聘用协议书》。每位拟聘考生仅选岗一次,任教学校选择确定后不得更改。
2024届毕业生若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体检
已签订协议人员由沙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从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除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的情形外,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的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以及户籍所在地县级纪检监察、政法委、检察院等部门协审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和工作(待业)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了解是否存在经商办企业行为,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中如应聘人员资格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从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及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沙县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对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与招聘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新聘人员享受沙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及人才引进优惠政策(见沙政规〔2024〕2号文)。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我区最低服务年限10年(含试用期)。签订就业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解聘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且其人事档案10年内不予转递。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请诚信报考,在面试、选岗、体检等各阶段招聘工作程序中,因个人原因要求放弃报考岗位招聘资格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于面试、选岗、体检等各阶段招聘工作程序前3日提交区教育局人事股,否则记入教师招聘诚信档案。
(二)沙县区教育系统纪委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8-5855822。
(三)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由沙县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4: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办法(修订版).doc
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 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三明市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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