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三明泰宁县补充招聘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三明市泰宁县人民政府 2022-07-27 13:02:22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补充招聘2022年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的通告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2年大田县等县(市、区)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1〕305号)和《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通告》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补充招聘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补充招聘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岗位工作人员2名,各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在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fjtn.gov.cn)和泰宁县人事考试网(http://tnrsks.lywsrc.com)向社会统一公布,详见《2022年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紧缺急需专业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7.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 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8.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15:00——7月29日18:00止。

(二)现场报名地点: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和平北街10号一楼,电话:0598-7832561)。

(三)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完成后直接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本人因故无法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材料,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核。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2.近期同版1寸标准彩色证件照片2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者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6.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人员的确定:报考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

五、面试相关事项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用现场表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由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命题,面试内容详见附件2。

(二)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于面试前3天持身份证到泰宁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面试通知书,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地点:泰宁县文化馆三楼(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和平中街11号)。

(四)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组各位考官现场独立评分,通过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的方式计算,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若出现考生面试成绩并列,则加试一场,以加试成绩为准。

(四)其它事项: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时应下载打印《2022年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签名承诺。考试当天须凭面试通知书、身份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福建健康码绿码(自行下载闽政通APP申领)、《承诺书》纸质原件,体温正常(37.3度以下)并佩戴口罩经检查后进入考点,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的组织。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除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的情形外,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结果公布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考核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协审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形成考核书面材料连同学历学位证、身份证、体检表、协审表(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免协审)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印章,一式一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考核不合格以及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且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与聘用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fjtn.gov.cn)和泰宁县人事考试网(http://tnrsks.lywsrc.com)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应于两周内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新聘人员应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必须满5年。新聘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泰委组〔2019〕综23号)等文件规定,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时需写明最低服务年限有关内容。

七、纪律和监督

1.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管服务。县人社部门将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2.本次招聘涉及报考者、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回避事项,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3.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已确认参加面试但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环节以及聘用后不报到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监督电话:0598-7832968。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5日

 

附件1:2022年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紧缺急需专业岗位信息表

主管

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

岗位

免笔试

类型

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审核人姓名、联系电话

备注

年龄

专业

学历

其他条件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泰宁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

财政核补

专技
人员

1

紧缺专业免笔试

30

戏曲、戏剧戏曲学、戏曲表演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应往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除外)

 

陈小姐0598-7832561

在本县
最低服务
年限5年

泰宁县新桥乡人民政府

泰宁县新桥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财政
核拨

专技
人员

1

紧缺专业免笔试

30

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应往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除外)

 

陈小姐0598-7832561

在本县
最低服务
年限5年

附件2:2022年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紧缺急需专业岗位面试考核项目

(一)泰宁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岗位:

1.基本功展示(2分钟)

戏曲基本功展示,如腰腿、软硬毯子功、形体、刀枪等,考生可自行准备。

2.唱腔展示(2分钟)

戏曲唱腔展示,剧种不限,考生可自行准备。

3.表演片段展示(3分钟)

考生可自行准备,剧种不限。

4.戏曲技巧或个人才艺展示(2分钟)

可以展示自己特长,考生可自行准备。

(二)泰宁县新桥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岗位:

1.基本功展示(2分钟)

软开度:横竖叉、下腰、搬前旁腿等,可自行准备。

2.自选片段展示(3分钟)

时长3分钟左右,舞种包括: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街舞、爵士舞、现当代舞等,自行准备。

3.即兴创编展示(约8分钟)

现场指定音乐,即兴创编展示,考查考生对中国舞、民间舞或现代舞的即兴创编能力,现场准备时间5分钟,展示时间约3分钟,以指定音乐时长为准。

附件3: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电子邮箱

 

籍 贯

 

性 别

 

民 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政治面貌

 

考生来源

 

手机号码

 

家庭住址

 

文化程度

 

学位及类型

 

学历类别

 

婚姻状况

 

毕业院校

 

专业名称

 

毕业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主要简历(从高中起)

主要简历必须严格按如下格式填写:

2000.09-2003.07 XX市XXX中学(高中) 学生;

2003.09-2004.06 XXXXX大学XXXX学院XXXX专业(本科) 学生;

2004.06-2004.08 待业;

2004.08-2008.08 XXXXX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总务科 后勤;

2008.08-2012.06 XX市XX单位(事业单位)非编 经办;

2009.07-2012.07 XXXXX大学(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专业 学生

2012.06-至今 XX省XXX单位 XX职位

说明:

1、起止时间年份四位数字,月份两位数字,使用“-”连接符。

2、从高中写起到至今,中间不可中断(上一条简历的结束时间是下一条简历的开始时间,全日制教育时,允许寒暑假的空挡)。

3、在大、中专院校学习的经历,必须包含学校、学院或系以及专业名称。

4、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应注明单位性质(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及是否为在编人员。

5、对在职学习的,应注明。(480字内)

家庭成员

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的姓名、现工作单位、职务(含夫妻双方父母、子女、双方兄弟姐妹)

格式如:父亲 陈XX XX市XXXX单位 职工;母亲 张XX XX市XX乡XX村 务农;(300字内)

主要业绩

主要业绩、获得证书及奖惩情况(200字内)

             

附件4:2022年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疫情防控承诺书

姓 名:性别: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有效手机联系方式:

本人过去14日内住址(请详细填写,住址请具体到街道/社区及门牌号或宾馆地址):

1.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是 □否

2.本人是否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是 □否

3.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是 □否

4.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从省外高中风险地区入闽。                             □是 □否

5.本人疫情期间是否从境外(含港澳台)入闽。                                  □是 □否

6.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是 □否

7.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 。                  □是 □否

8.过去14日内,本人的工作(实习)岗位是否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                                □是 □否

9.本人“福建健康码”是否为橙码。                                            □是 □否

10.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是否有上述1至7的情况。                               □是 □否

本人承诺:我已如实逐项填报疫情防控承诺书,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本人签名:                                  填写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