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医保中心委托招聘前台收件及业务经办服务外包项目工作人员简章
厦门市医保中心委托招聘前台收件及业务经办服务外包项目工作人员简章
厦门市医保中心前台收件及业务经办服务外包项目是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公开采购的医疗费用管理服务项目,由中国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牵头承接。现受厦门市医保中心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前台收件及业务经办服务外包项目工作人员5名,招聘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医保中心前台收件及业务经办服务外包项目工作人员共5名。
二、岗位职责
1.收件经办工作,包括如下: 门诊费用报销、住院费用报销、生育津贴支付、健康综合账户家庭共济网、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职工在职转退休、出具参保凭证、转入手续办理。
2.参保人业务咨询及电话答复。
3.业务档案整理。
4.现场应急处置以及与医疗、生育保险前台业务相关的一般信访处理、后勤保障工作。
5.负责前台自助业务办理的咨询及引导。
三、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保密意识强,纪律性强,无违规、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具体条件
1.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或能力。
2.招聘人员的学历原则上为本科(学士学位),若有相关医药机构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大专。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不符合本岗位招聘条件。
四、用工形式
本岗位与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后要求能立即到岗,并派驻至项目单位。
五、薪资福利
具体工资待遇面谈,福利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
六、招聘程序
采用合则约见,择优录取的招聘原则。对应聘人员择优通知参加考试,未通过筛选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七、体检与录用
通知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予以录用,不合格的再择优递补。
八、应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招满即止,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
有意向报名者,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压缩成文件包并以“个人姓名+应聘职位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1193542101@qq.com。
九、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个人信息及相关证件材料,经审查发现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取消其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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