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白银市靖远县招聘第二批社区工作者150名公告
靖远县公开招聘第二批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第二批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的通知》(白人社发〔2022〕156号)和县委《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县委发〔2020〕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第二批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5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扎实,善于做群众工作,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验证结果为准),专业不限。
(四)靖远县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靖远县的人员(户籍以发布公告当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招聘对象: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终结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2年9月9日08:30至9月11日18:00登录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点击“靖远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栏,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照片,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选拔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拨打电话咨询。
2、网上资格审查。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18:00。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对审查未通过的,及时补充更正报名信息,如不及时补充更正报名信息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4、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打印中遇到的问题,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考试报名费用。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携带证件: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靖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靖远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供考生查询。笔试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采取加试或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对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在社区配置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目前在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计划1: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组织、人社、民政统一组织,时间、地点、方式等在靖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靖远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要求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本人应提供以下材料:报考人员信息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毕业证、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个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等其他岗位所需的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的、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自愿放弃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县委组织部负责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时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突出考察岗位匹配度和人岗相适,围绕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职责必须具备的能力素质,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工作实绩、作风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环节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3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根据考察结果,由县委组织部按照招聘计划研究确定初选人员。
(六)体检
初选人员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在县级以上具备体检条件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县人社局微信公证号、微信群等方式进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不予选聘或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成绩、资格复审和考察情况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从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靖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靖远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迅速调查核实。经核实不符合招聘规定的,取消资格。
(八)审批备案
公示结束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按规定办理入职、核定工资待遇等相关手续。入职之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不纳入事业单位管理。劳动合同由社区所在乡镇与社区工作者签订,并报县人社局备案,原则上5年签订一次。
四、薪酬待遇
招考聘用的社区工作者按照2021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落实薪酬工资待遇。参照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靖远县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规定,对上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人员,每年增加一档工资,每档工资50元,确保社区工作者年平均工资合理增长。按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五、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居住地和靖远县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交通出行规定。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保考试期间身体状况良好。如遇疫情风险等级变化,导致招聘工作调整或延迟的,将及时在靖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靖远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予以关注。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执行考试规定、工作纪律。工作人员如有违纪违规情况,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考生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取消考试资格,并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监督电话:0943-6124279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此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在靖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靖远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中共靖远县委组织部:0943-5936935
靖远县人社局:0943-5937138
靖远县民政局:0943-6251935
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31-8727856
电话咨询时间:08:30--18:00
中共靖远县委组织部
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靖远县民政局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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