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临夏州康乐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1-07-13 10:22:10

  2021年07月13日讯:根据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临夏州2021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临州卫〔2021〕122号),为促进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2021年康乐县计划招聘特岗全科医生2人。按照乡镇卫生院全科执业医师空缺情况进行派驻。

  三、岗位职责

  特岗全科医生应当按照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4.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要求,按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的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

  四、招聘条件

  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一定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执业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

  2.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并经省卫生健康委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3.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经省卫生健康委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五、招聘对象

  (一)康乐县户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特岗全科医生招聘:

  1.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021年7月10日在康乐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7月23日。

  ②报名地点:康乐县卫健局四楼医政股。

  ③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

  3.资格审查

  2021年7月26日至7月27日,由县卫健局会同县人社局共同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培训经历、是否属于不得招聘的对象,并核实有关证书原件。

  4.实践技能测试

  通过采取实践技能测试的方式按照测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大于2人时,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实践技能测试。实践技能测试委托第三方机构命题、阅卷。

  ①测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②测试时间:2021年8月01日上午9:00至10:30。

  ③测试地点:康乐县卫健局四楼会议室。

  5.公示

  2021年8月2日至8月6日,县卫健局会同县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6.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程序进行聘用,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报酬待遇等。

  七、人员管理

  (一)考核管理

  各用人单位负责特岗全科医生考核管理工作,做好特岗全科医生日常管理和绩效考评,年度考核时各用人单位根据聘用合同确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在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评价的基础上强化对特岗全科医生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备案,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对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工作岗位。

  (二)执业注册管理

  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按规定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手续。

  (三)户籍、人事和党团关系

  服务期内户籍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单位。

  八、激励与保障

  (一)薪酬待遇。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工资收入与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并根据上一年度实际招聘人数拨付经费,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规定的工资支出。如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及其符合政策规定的社会保险缴费等费用由地方财政负担。用人单位承担特岗全科医生岗前集中培训等费用。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医疗卫生机构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要向承担服务的特岗全科医生倾斜。

  (二)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参加社会保险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确保特岗全科医生享受相应工作的社会保障待遇。服务单位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要为特岗全科医生解决工作、培训的差旅费用。

  (三)教育培训。卫生健康部门优先安排特岗全科医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具有全科医学特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等应当充分发挥技术指导和支持作用,每月对特岗全科医生集中培训,鼓励岗特岗全科医生参加远程培训。

  (四)职称晋升。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特岗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称外语不作要求,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作为特岗全科医生晋升职称的重要因素。

  (五)服务期满安置。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长期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当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服务期满的特岗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或纳入常设岗位管理,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岗全科医生,可在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也可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院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