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武威市招聘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79人公告

来源: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 2023-11-20 10:31:47

武威市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肃省村级干部管理办法》和《甘肃省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武威市公开招聘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市计划招聘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79名,各县(区)招聘名额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扎实,善于做群众工作,身体健康;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1月以后出生),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个“优秀”等次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3.具有1年以上党龄;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目前在武威市服务(任职),具有2年以上乡镇机关工作经历尚未入编的项目人员(包括三支一扶、进村进社、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扶持一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或具有连续3年以上村级干部(包括村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委会副主任、村文书)任职经历且目前在村级干部岗位人员(具有连续三年以上村级干部工作经历,中途离职后再次任职且目前在岗的村级干部,可以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计算年龄、党龄、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招聘对象:
 
  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终结的;
 
  3.涉黑涉恶涉“村霸”的;
 
  4.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有失信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村党组织书记岗位职责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县(区)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
 
  凉州区:凉州区老年大学(凉州区东大街文庙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北侧)。
 
  民勤县:民勤县委组织部(民勤县政府统办1号楼五楼组织组)。
 
  古浪县:古浪县老干部服务中心(古浪县水务局斜对面)。
 
  天祝县:天祝县就业创业服务超市(天祝县华秀社区院内)。
 
  3.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武威市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服务(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党龄、工作经历以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原件和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加注意见并盖章);
 
  (3)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蓝底照片5张;
 
  (4)需放宽年龄条件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还需提交个人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1个“优秀”等次的文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各县(区)招聘办在现场报名过程中,根据报名人员所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内容和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步对本县(区)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期限内未提交相关资料导致审核不通过而无法报考的,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根据各县(区)招聘办通知要求领取《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
 
  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各县(区)招聘办具体组织实施,笔试实行“裸考”,考试用品由各县(区)招聘办统一提供,应试人员不得携带任何自备考试用品。
 
  (一)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及时在公安机关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笔试地点。笔试地点及考场安排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试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标明的考点提前熟悉路线,避免耽误正常参加笔试。
 
  (三)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采用闭卷形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各县(区)招聘办协调公安、保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对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进行有力查处打击。各考点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五)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各县(区)招聘办通过县(区)人民政府网站等方式公布,供考生查询。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各县(区)招聘办根据招聘计划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报经市招聘办批准后,可根据需要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降低面试比例的不得低于1:2。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报考岗位所在县(区)参加资格复审。对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报名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应试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从参加笔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笔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
 
  六、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后,各县(区)招聘办通过县(区)人民政府网站等方式进行公告,并通知本人领取《面试通知书》按期参加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3.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4.同一县(区)的应试人员因人数较多无法在同一考官组进行面试的,按照中组部指定的转换算法进行转换计算,换算成绩为面试应考人员的最终面试成绩。
 
  七、综合成绩确定
 
  面试工作结束后,各县(区)招聘办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并通过县(区)人民政府网站等方式进行公告。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烈士子女、退役士兵优先确定,其他人员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八、体检
 
  1.体检工作由各县(区)招聘办具体组织实施,在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2.参加体检的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严格按照体检规定和要求开展体检,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3.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组织考察环节人员。
 
  九、组织考察
 
  1.组织考察由各县(区)招聘办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实地考察等方式,按照好干部的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围绕履行村党组织书记岗位职责必须具备的能力素质,全面了解考察对象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工作实绩、作风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同时,对考察对象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并到考生所在单位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采取实事求是态度,准确掌握考察对象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凡考察不合格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2.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
 
  十、公示
 
  各县(区)招聘办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研究确定初选人员,并通过县(区)人民政府网站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各县(区)招聘办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招聘办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入编手续、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免去其村党组织书记职务,符合条件的按照原身份管理。
 
  十二、待遇及管理
 
  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的身份、工资、职级与乡镇在编在岗事业干部相同;在村党组织书记岗位连续三年考核优秀且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提拔使用。
 
  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管理严格按照《甘肃省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管理办法》执行,档案、晋升由县(区)党委组织部管理,日常管理、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在村任职时间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确因工作需要调整交流的,由所在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审批后方可交流。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全职在村工作,与县(区)党委组织部和所任职乡镇党委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向党员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县(区)党委组织部制定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考核办法,会同乡镇党委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十三、相关事宜
 
  1.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武威市天马党建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2.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学历、年龄、党龄、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试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公开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电话咨询相关政策,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武威市招聘办:0935—2211280、0935—2215900
 
  凉州区招聘办:0935—2215068
 
  民勤县招聘办:0935—4120949
 
  古浪县招聘办:0935—5126665
 
  天祝县招聘办:0935—3121858
 
  附件:
 
  1.武威市2023年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招聘名额分配表
 
  2.武威市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招聘报名登记表
 
  武威市公开招聘专业化管理的
 
  村党组织书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