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面向优秀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0人公告
佛山市2022年面向优秀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省、市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现决定面向全市连续任职满5年的优秀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区、镇(街道)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九级管理岗位,共10名(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须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旗帜鲜明讲政治,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甘于奉献、敢闯敢拼,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现任佛山市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且连续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任职年限计算截止2022年12月19日;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近3年个人年度考核均被评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标准且能正常履职。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党纪政务处分期(影响期)的;
2.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或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的;
3.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4.任职期间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在岗工作的;
5.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6.曾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编制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12月19日—1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各镇(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
3.方式:现场报名。填写《佛山市2022年面向优秀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2),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或集体所获荣誉证书(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及个人证件照(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3张。《报名表》、证件照需另提交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由区、镇(街道)开展资格审查。强化政治素质把关和廉政审查把关,审查报名人员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特别是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政治态度和实际成效。落实廉政意见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纪委书记“双签字”规定。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和实绩考核的方式进行。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素质,考试内容为与党的建设、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相关的基础知识。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安排。采用百分制,设定60分为合格线,未达合格线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佛山组织工作网(http://www.fszzb.gov.cn)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foshan.gov.cn)公布成绩及入围面试名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决策能力、沟通能力、应急能力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用百分制,设定60分为合格线,未达合格线不能进入实绩考核。成绩及入围实绩考核名单当场宣布。
3.实绩考核。由各区组织实施,考核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疫情防控、联系服务群众以及落实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等的工作思路、工作成效,进行量化计分。实绩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实绩考核成绩×40%,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同一岗位应试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实绩考核成绩排序确定名次;如实绩考核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排序确定。
(四)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有关信息在佛山组织工作网(http://www.fszzb.gov.cn)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fosh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四、防疫要求
防疫要求按照佛山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执行。如因疫情影响调整本次招聘工作有关安排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五、咨询电话
0757-83390663、83380840(市委组织部)
0757-83129360(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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