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揭阳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1年10月21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为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揭阳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人数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人员6名,具体岗位详见《2021年揭阳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毕业生年龄要求如下: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4日后出生的)。
2、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执行试用期相关规定。
三、报考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4日9:00-11月8日16:00。
(二)报考注册
报考者登录https://bm.gd-pa.cn/wsbm/index(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选择“揭阳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批次,用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在注册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以下)。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填报职位。报名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上传申请材料。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后,报名需上传的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同时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PDF);
(2)有效期内的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正反面(PDF)。
(四)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人员请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和提交申请资料。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和提交申请材料。
(五)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21年11月9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名人员,请于2021年11月15日9:00后,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报名。
2.报考者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3.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验等)均应在2021年11月4日报名开始当天前取得;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
4.本次所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5.国有单位在职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时间。笔试采取无纸化考试形式,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11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成绩公布及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1小时后在考场公布栏现场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揭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国有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报名信息系统中上传虚假照片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将在笔试当天进行,具体事项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告中查阅。
3.面试组织。面试由揭阳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初定在资格审核后2天内进行,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和须知等事项由揭阳市农业农村局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如不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
如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
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由揭阳市农业农村局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补齐考察所需材料或经考察,有违法、严重违规或严重失信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揭阳市农业农村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报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揭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核准与聘用
(一)核准。揭阳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考试人员在考试前按规定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报考者应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考前14天内有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核及面试。
九、加强监督管理
招聘联系电话:0663-8768115(揭阳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663-8220380(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63-8339624(揭阳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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