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赴高校现场招聘急需紧缺教师13人公告
来源: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 2023-12-04 09:27:01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赴高校现场招聘2024年度急需紧缺教师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广泛吸纳急需紧缺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决定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到华南师范大学设点现场招聘急需紧缺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创办于2015年3月,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位于茂名市电白区电海街道安乐东路,校园占地571亩,建筑总规划面积31.5万平方米。现有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技术和健康管理与促进等5个系,开设临床医学、针灸推拿、中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中药生产与加工、食品质量与安全、市场营销、医学营养、健康管理、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康复治疗技术、医学美容技术、中医养生保健、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等21个专业,其中临床医学、针灸推拿、中医学、预防医学为国控专业。护理专业为广东省二类品牌专业,护理专业群、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群为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学院现有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生11236人。
学院坚持“立足粤西、面向广东、辐射全国,服务粤西及粤港澳大湾区基层卫生和健康事业”办学定位,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人民健康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对接大健康产业全产业链,深化产教融合,力求把学院建设成为广东省特色鲜明的医卫类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二、招聘岗位和对象
本次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共13名,其中辅导员岗位4名,高层次人才岗位9名,全部为事业编制人员。应聘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高校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以上学位,且符合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度赴高校现场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表》。
高层次人才分A类人才及B类人才,根据不同的人才类别领取相应待遇,具体如下:
(一)A类人才:
1.教育部承认的普通高校毕业博士研究生(非在职);
2.具备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或医疗卫生系列正高级职称,且具有教育部承认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
(二)B类人才:
具备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或医疗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且具有教育部承认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茂名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高层次人才符合本省、市人才引进条件的,按事业编制办理引进手续,并按省、市相关政策执行。属我院高层次人才岗位引进的,享受学院人才引进补贴,符合本省、市人才引进条件的,学院协助申请办理相关人才认定手续,通过认定的可同时享受双重补贴。
(一)A类人才:
学院发放安家补贴5万元,人才补贴3.6万元,购房补贴3万。安家补贴、人才补贴按年平均发放,年限为6年;进学院工作6年内购房,补贴凭购房合同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应聘人员被聘用后,服务期不得少于6年。已在本校聘用的教职工报考,不享受以上人才补贴待遇。
(二)B类人才:
学院发放人才补贴3.6万元,购房补贴3万元。人才补贴按年平均发放,年限为6年;进学院工作6年内购房,补贴凭购房合同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应聘人员被聘用后,服务期不得少于6年。已在本校聘用的教职工报考,不享受以上人才补贴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不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从事相关专业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5.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层次为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学士、硕士学位且非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需符合《茂名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2023年版)》范围;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和技能要求等;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年龄不作要求,往届毕业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博士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且符合报考岗位相应的资格条件。年龄等计算时间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
高校现场招聘工作程序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业务考核、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本次招聘除现场决定签约外,其他环节均不作递补。
六、现场招聘时间及地点
现场招聘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顺德厅,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9日(8:30—12:00,14:30—17:00);
面试、签约时间:2023年12月30至31日。
七、报名办法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到招聘点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1.报名表(须在签名栏内签名并填写日期)(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含研究生、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在读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所在院校的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3.学习成绩单、有效二代身份证、相关业绩、获奖荣誉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需在复印件正面底部空白处签名,确认复印件真实有效)。
报名时到设点现场提交有关材料,由招聘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审核后将原件退回应聘人员,留下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未能按指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如因资料不全、有误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人员承担,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资格审查及业务考核
招聘工作小组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对符合条件的,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成绩、学习表现、学生干部任职经历、综合荣誉等情况进行业务考核,按招聘岗位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应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不按要求提供报考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将按照应聘人员报名表上预留的手机号码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九、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实际需要采取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职业认知、教育理念、心理素质、言语表达、人际沟通、仪表仪态、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三)成绩计算。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在面试结束当天完成统分后现场公布成绩。
(四)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在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签订有关协议书,应聘人员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证明,经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协议生效。
十、体检
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茂名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密切留意。茂名市教育局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论通知体检人员。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二、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茂名市教育局网站(http://mmjyj.maomi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收到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本次招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设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结合其课程设置和培养目标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情况,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及设置依据说明等材料。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十四、组织管理
学院与茂名市教育局共同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招聘的具体事宜。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及茂名市教育局所有。
联系电话: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0668-2278744)。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0668-2902410)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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