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第二批医师招聘公告

来源: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08-12 10:49:32

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批医师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医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应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专业要求和人数
 

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

对象

招聘

人数

学历

专业

年龄

其他要求

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

精神科学科带头人

从事精神病科相关工作

往届毕业生

2

研究生及以上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

45周岁(含)以下。

医学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5年及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验,在三甲医院曾担任或现任科室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者优先。

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

精神科医师

从事精神病科相关工作

往届毕业生

10

研究生及以上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

35周岁(含)以下。

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优先,中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

精神科医师

从事精神病科相关工作

往届毕业生

10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精神病学

35周岁(含)以下。

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优先,中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

内科医师

从事内科相关工作

往届毕业生

5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35周岁(含)以下。

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优先,中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

中医师

从事中医相关工作

往届毕业生

5

本科及以上

中医学

35周岁(含)以下。

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优先,中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高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三、福利待遇

 
(一)精神病与精神卫生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者,享受医院列编职员基本工资待遇,给予博士津贴7000元/月;2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提供3年租房补贴2000元/月。
 
(二)精神病与精神卫生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者,享受医院列编职员基本工资待遇;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给予硕士津贴72000元;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给予硕士津贴48000元;
 
(三)精神卫生专业学科带头人,享受医院列编职员基本工资待遇,给予360000元人才补贴。提供3年租房补贴2000元/月。
 
(四)精神卫生专业主任医师,享受医院列编职员基本工资待遇,给予252000元人才补贴。
 
(五)精神卫生专业副主任医师,享受医院列编职员基本工资待遇,给予144000元人才补贴。
 
(六)精神卫生专业医师,完成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享受医院列编职员基本工资待遇,给予48000元人才补贴。
 
(七)已取得执业医师证的精神卫生专业医师,享受医院列编职员基本工资待遇,给予24000元人才补贴。资按科室实际情况发放。
 
(八)其他待遇可面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环节:准备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专业证书扫描件,在投递简历时一并上传。
 
(二)其他环节:【面试】--【试工】-【体检】-【公示】-【聘用】
 
五、简历投递
 
招聘采取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投递邮箱:qysdsrmyy@sina.com。各位应聘者请严格按照报名要求上传相关证件扫描件,我院将组织专家对应聘者简历进行择优筛选,投递的简历不符合简历制作要求的人员,将不予考虑。符合择优条件者将电话通知参加应聘考试。
 
六、考试方式及内容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通过人员名单会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和医院官网主页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医院有关规定安排体检。
 
七、体检
 
面试通过的应聘者,医院安排试工,试工通过者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人员名单会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和医院官网主页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医院有关规定安排入职。
 
九、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体检不合格、试工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等额递补。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涛
 
联系电话:0763-3397973
 
邮箱:qysdsrmyy@sina.com
 
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