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鼎湖区教师发展中心招聘教研员公告

来源: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 2023-02-21 09:53:50

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鼎湖区教师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教研员公告

 

鼎湖区位于肇庆市东部,是粤港澳城市群和广佛肇一体化的重要区域,是粤港澳大湾区西进、大西南东靠关键枢纽城市的主载体,是肇庆未来发展的核心区。目前已形成了“一条铁路、一条城际轨道、两条高铁、四条高速、一个内河港口”的立体式、多元化的黄金交通网络体系,率先融入大湾区1小时工作生活圈。“十三五”以来,鼎湖区在深化教育改革,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构建教育治理体系等教育事业发展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经鼎湖区人民政府同意,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鼎湖区教师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研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鼎湖区教师发展中心是区教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基础教育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教育教研及教师培训工作。

二、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岗位5个,公开招聘人数共5人(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纳入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无违法违纪记录,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3. 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8日后出生),取得高级职称或县(市、区)级及以上名师(校长)工作室主持人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8日后出生);具有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

(三)岗位条件

1. 具有与报考岗位学段及学科相对应的中级教师或以上职称。

2. 具有5年以上与报考学段及学科相对应的公办学校教学或教研员工作经历。

3. 具有学校学科组长或年级组长或中层及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历。

4.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

(1)担任过市级及以上课题主持人,并完成结题;

(2)县(市、区)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3)曾单独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相关学科竞赛并获二等奖及以上。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期限的;

3. 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

4. 尚在现单位试用期内的;

5.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邮寄材料。

1.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3月9日结束。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报名方式:报名考生请于2023年3月9日前把个人材料和相关证明、荣誉证书等邮寄到肇庆市鼎湖区桂城街道华贵路3号鼎湖区教师发展中心彭老师收,联系电话:0758-2626863 ;邮寄时请注明“姓名+报考岗位(学科)”,邮寄日期以寄送快递当天日期为准,逾期不接受报名;另,同步将填写好的《2023年鼎湖区教师发展中心招聘教职员个人报名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hqjys2017@163.com 。

(二)报名要求:报名者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按《肇庆市鼎湖区教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教研员资料审核目录》(附件3)要求提供资料,邮寄材料报名;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公开招聘考核形式

(一)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100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2分。

1. 笔试。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分析和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等,同一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合格高低顺序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笔试人数进入面试。如果出现因同分超过1:5时,则报考同岗位且在1:5排名内同分的人员同时入围面试。

2. 资料复核。拟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复核,若出现材料不符合资格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递补。具体复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面试。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教研能力;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本人公布。

4. 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待报名后再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同一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面试评分组长所评分数高低排序确定排名。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考察对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或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

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其他

1.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费,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践行诚信报考!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 入职后最低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未满3年的,不得调动。

本公告由鼎湖区教育局按相关法律法规解释。咨询电话:0758-2626863(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联系人:彭老师。

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0日

附件1: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鼎湖区教师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教研员岗位表.docx

附件2 :2023年鼎湖区教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教职员个人报名表.docx

附件3 :肇庆市鼎湖区教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教研员资料审核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