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市金湾区委办(区府办、开发区党政办)招聘政策研究专员3人公告
2022年珠海市金湾区委办(区府办、开发区党政办)公开招聘3名政策研究专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金湾区(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珠金办函〔2022〕7号)、《关于印发〈金湾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珠金人社〔2022〕1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工作现状,现公开招聘3名政策研究专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具体职位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具备各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各类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拟聘人选公示—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及报名材料发送至以下邮箱:Dzbdwzwgksll@zhuhai.gov.cn
1.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12日17:00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网上报考者应将以下材料扫描成清晰PDF文档格式后上传至报名邮箱:①报名表;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工作经历证明材料;⑤本人主笔的2篇以上文稿;⑥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等。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出具书面证明。
(4)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
(5)报名者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初审和打印准考证
由珠海市金湾区委办(区府办、开发区党政办)负责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如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予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届时,报考人员可以通过预留的电子邮箱查收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一)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
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3确定拟进入面试名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名单。由金湾区委办(区府办、开发区党政办)负责对入围面试人员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要求、时间等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沟通、语言、心理抗压等方面能力及仪态仪表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若有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考官评分最高者优先。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体检名单公告将于面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需在我市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医院另行规定)。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参照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由招考单位进行考察。
说明:若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金湾区委办(区府办、开发区党政办)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招聘结果报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拟聘人员的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以下情况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粤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考生;
2.未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3.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4.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以考生所提供的14天内行程卡为准)。
若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将综合考虑后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湾区委办(区府办、开发区党政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金湾区委办(区府办、开发区党政办):0756-7262366,监督投诉电话(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6-7263996。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2.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5.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三)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附件:
1.珠海市金湾区委办(区府办、开发区党政办)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职位一览表.xls
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办公室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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