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百色市凌云县公安局招聘辅警10人公告
凌云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辅警队伍,根据工作安排,凌云县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10人
(二)岗位设置
岗位一: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岗位4人(限男性);
岗位二: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岗位1人(限女性);
岗位三: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岗位4人(限凌云县公安局在职男性警务助理);
岗位四: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岗位1人(限凌云县公安局在职女性警务助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4.有正义感,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服役期间担任过士官或有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或在偏远地区和艰苦地区服役的,可放宽学历为高中(含中专)。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3年10月16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岁以下,即1992年10月16日至2005年10月16日;凌云县公安局在职警务助理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16日至2005年10月16日。
7.身心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9. 要求常住户籍为百色市;
10.男性身高要求1.68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8米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0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聘主要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后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等任何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所有招聘环节,应聘者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经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方可参加。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凌云县公安局政工室(310办公室)
3.报名方式及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近期白底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需填写《凌云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4.资格审查:携带本人毕业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有不实,取消报考资格;如报名提交的材料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无法联系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通过“凌云警事”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通过资格审查即为报名成功。
凡被我局正式聘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辞(离)职的应聘人员,自应报到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报考凌云县公安局辅警。
(二)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10月25日
2.测试地点:凌云县盐田小学体育场
3.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能测试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项目如下:
项目 | 可测次数 | 合格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34岁 | 35岁-40岁 | ||
50米跑 | 1次 | ≤8.0秒 | ≤8.2秒 | ≤8.4秒 |
立定跳远 | 3次 | ≥2.2米 | ≥2.10米 | ≥2.00米 |
1000米跑 | 1次 | ≤4分25秒 | ≤4分35秒 | ≤4分45秒 |
2.女子组 | ||||
项目 | 可测次数 | 合格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34岁 | 35岁-40岁 | ||
50米跑 | 1次 | ≤9.4秒 | ≤9.6秒 | ≤9.8秒 |
立定跳远 | 3次 | ≥1.75米 | ≥1.70米 | ≥1.60米 |
800米跑 | 1次 | ≤4分20秒 | ≤4分30秒 | ≤4分40秒 |
三个项目全部合格方可进入笔试环节,如其中任意一个项目不合格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待定
2.笔试地点:待定
3.对符合报名条件并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我局将统一组织笔试考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笔试复习范围详见《凌云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附件3),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笔试考试分值100分,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人员名单由凌云县公安局在“凌云警事”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地点:凌云县公安局
3.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员面试。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小组进行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
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总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由聘用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聘用单位根据综合总成绩情况进行顺位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七)政审
体检合格的,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人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经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凌云警事”微信公众号进行5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九)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聘用合同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十)管理方式
对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整,试用期为三个月),安排到凌云县公安局有关部门从事辅警工作。县公安局相关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六、待遇
(一)辅警薪酬待遇由县财政全额保障,首次聘用试用期薪酬待遇人均收入26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满将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和学历等评定辅警层级,并逐级晋升。
(二)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年度考核优秀奖励、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伤亡抚恤等相关福利待遇。
(三)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其它相关装备。
(四)留置场所专职看护辅警在执行看护任务期间,在享受辅警工资福利待遇基础上,增加发放上岗津补贴(工作日补助100元/人/天,周末双休息日180元/人/天,法定节假日200元/人/天)。
七、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笔试、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员全部纳入凌云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县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凌云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八、其他要求
(一)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进行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并给予清退。
(三)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凌云县公安局政工室,0776-7618327
凌云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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