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2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2〕13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广西区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均为政府办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编制的岗位,共有40个岗位,计划招聘62人(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18周岁以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40周岁以下为1981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为1976年 11月1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正在接受审计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5.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1月11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E-mail方式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2年11月9日起,可登录防城港人才网点击招聘公告查阅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以及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1日8:30—2022年11月15日18:00。
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18:00。凡报名时间截止后,指定的报名邮箱收到的报名材料不再受理。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E-mail方式进行报名,自行下载、如实填写《2022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将附件2和报考的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等证件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防城港市防城区卫生健康局邮箱:fcwjgkzp@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发送的所有扫描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发送的扫描件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防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并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应在指定的报名邮箱中收到邮件的时间算起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的《2022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的信息及有关材料(扫描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及时电话告知报考人员;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及时电话告知报考人员并说明理由;报考人员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在报名考试期间要保持联系畅通,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报名期限内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如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由此产生不良后果的,承担全部责任。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6日18:00。
因资格审查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一天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而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报名,以免延误报名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一天报名的人员,如因未能通过资格审查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次考试报名免交考试费。
五、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在2022年11月底前制定面试公告,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面试开考比例
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送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四)面试资格复审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电话通知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提供有关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的,不能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1.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11月17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面试资格复审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卫生健康局二楼人事政工室(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钦路78号)。联系电话:2216803
3.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2)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现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户口簿等)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面试时间
具体时间以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为准。
(六)面试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成绩
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八)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
六、考核和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公告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
(一)考核、体检人选的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末位考生面试合格成绩相同时,同时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二)考核
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由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在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中,以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岗位末位考生面试合格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根据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采取票决的办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在防城港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考核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卫健局按管理权限呈报审批,并按规定办理入编、岗位聘用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用人新机制管理方式,按所聘任的岗位执行相应岗位、绩效工资标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办法按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上的服务期不少于5年。
八、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一)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工作,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九、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将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请及时关注。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十、其他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防城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防城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专业(学科)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设置。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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