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南宁市宾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30名公告

来源: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专栏 2024-12-18 11:32:55
  宾阳县公安局2024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宾阳县公安局2024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30名,招聘辅警职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3、应聘年龄一般为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18周岁以上即2006年12月17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2月17日之后出生),具体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5、身心健康;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违法违纪违规等原因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息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曾被治安处罚、司法拘留的;
  8、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南宁市各级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或不予续聘辅警的;
  11、南宁市公安局辅警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2年的(因工作需要除外),或已满2年但未能提供正常离职证明的,聘用后未报到的视为个人原因离职;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一)报名准备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个人一寸电子证件相片,像素大小为295像素×412像素;
  3、毕业证书;
  4、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近一个月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格式);
  5、近一个月的个人信用报告(pdf格式);
  6、父母亲等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身份信息;
  7、已参加工作的提交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个人专用);
  8、户口簿(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9、退役军人身份的需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
  10、离职后重新参加报考的,须提供原聘用单位开具的正常离职证明。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7日9:00至12月23日18: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电脑端可以登录南宁市公安局官网,进入南宁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网址:https://auth.gaj.nanning.gov.cn:35443/)。手机端请扫描公告结尾二维码进入辅警招聘栏目,或关注“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号,进入微警互动——南宁辅警招聘栏目。
  (三)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因报名提交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取得考试、聘用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作为不诚信依据纪录在册。
  2、应聘人员学历以实际取得的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进行验证,任何在读学历和证书均视为未取得相应学历和证书。
  3、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4、一名考生限报一个辅警职位。
  5、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尚未确认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根据审查意见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完善或改报其他岗位。
  6、2024年12月24日前未按要求提交、补充报名所需材料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7、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2月18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测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四部分组成(报考文职辅警岗位的考生需参加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测试)。我局将通过南宁市公安局网上服务平台辅警招聘栏目发布应聘人员考试信息,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可在南宁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查询考试安排,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不收取考试费。
  1、笔试(总分100分)
  (1)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为闭卷考试,采取线上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无指定用书,无考试大纲。笔试满分100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2、报考文职辅警岗需参加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测试。(总分100分)
  计算机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试内容分为两项:
  (1)以使用计算机录入汉字个数计算分数,每分钟打字个数达到50个或超过50个的,计50分;少于50个字的,按实际录入个数计算得分;
  (2)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制作基础表格、简易文字排版等,能完成的,计50分;不能完成的,按实际完成程度计算得分。两项测试结果总分须达60分方可入围下一环节。
  (3)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3、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进入体能测试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试;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见附件2),体能测试项目规则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执行(见附件3)。
  (3)体能测试内容:
  男子测试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女子测试项目: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4)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参加体能测试三项均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的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5)参加体能测试考生提前进行适应性训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6)体能测试完成后,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考试结果。
  4、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开展。面试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岗位,由考试主办单位统一对应聘人员进行调剂,应聘人员参加调剂后的岗位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未达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公布在每个考场面试结束后,即宣布该考场应聘人员面试成绩。
  5、成绩运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低于50分的,视为不合格);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含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仅本次考试有效,如出现岗位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直接补录。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无上述情形的,优先聘用面试成绩得分高的,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优先聘用学历高的,如学历仍然相同,优先聘用实际工作经验丰富的。
  五、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培训、分配及签订聘用合同
  (一)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体检依据《南宁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5)。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院不予复查,体检结果以初检结果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承检医疗机构体检纪律规定,存在干扰体检秩序、通过手术或药物等影响初检结果,冒名体检、借用他人体液标本、故意隐瞒病史等情形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或者提交病例材料的,一经发现并被证实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政治考察
  由县局对应聘人员进行政治考察,各用人单位配合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
  经过笔试、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治考察后,我局通过南宁市公安局官网南宁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栏目对符合聘用条件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四)培训、分配
  对聘用人员进行为期1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方可安排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签订聘用合同
  对经笔试、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等环节。
  六、薪酬及福利待遇
  (一)聘用期间,按工作岗位享受薪酬福利待遇,一般辅警3870元,应急辅警4130元(含四险一金个人部分及单位部分)。试用期满后,按照宾阳县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确定工资。
  (二)单位部分依法按比例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即四险一金),按法律规定保障辅警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三)原自愿离职(非试用期内离职)又重新考录的考生,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年限按此次录用时间起算。
  七、相关事项
  (一)报名咨询电话:0771-8227069。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我局将通过南宁市公安局官网南宁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栏目发布关于招聘、考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三)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查看官方网站信息、打印报名材料,以及联系方式不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未及时告知招聘单位等个人原因导致错过参加笔试、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测试、体能测试、面试或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所有责任由本人承担。
  (四)我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附件1、宾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附件4、南宁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
  附件5、笔试复习范围
  下载附件:附件
  宾阳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