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雄县招聘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50人公告

来源:中国雄安 2022-05-29 09:49:41

雄县公开招聘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县公安机关用人需要,经研究,以劳务派遣方式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额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县外应聘人员不承诺户籍迁入);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具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四)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28日至6月6日

(二)报名网址:http://47.97.159.232:9797/

(三)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上传的本人电子照片具体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或白底小二寸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MB)。上传附件内容要求:毕业证书、学信网证明、身份证、退伍证。(证件需合并为一张PDF格式扫描件,文件大小不超过5MB)

(四)资格初审合格,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至2022年6月7日下午5:00。(缴费设置为网银支付,支付时备注好报名人身份证号)

(五)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QQ群:雄县GongAn2022年招聘群。为了营造良好的报名环境,请进群时回答:“考试”。

三、招聘程序

鉴于疫情防控形势,体能测试、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等时间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QQ群另行通知。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①纵跳摸高;②10米×4往返跑;③男子1000米跑,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如下:

其中10米×4往返跑与1000米跑按用时长短由低到高排名,设置单项总成绩1000米跑为45分、10米×4往返跑40分,按名次高低依次递减0.1分,如1000米跑第一名45分,第二名44.9分。纵跳摸高成绩分为6个标准,如大于等于265厘米记为15分、小于265厘米大于等于255厘米记为12分,以此类推,低于215厘米记为0分(不包含215厘米)。

体能测试三项综合成绩排名,按进入笔试人数与报考人数的1:1.5进入笔试环节,并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排名按通过人数与笔试人数的1:1.5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内容: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结合体测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①面试成绩高的;②全日制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③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

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规定进行。

(六)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面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七天。

对体检、政治考察以及公示期间经举报查实的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次递补。

四、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四年,雄县公安局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使用。合同期满,经雄县公安局考核合格后,可与劳务派遣公司续签聘用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不超过五年。

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比照本县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岗位津贴、值班加班补贴、绩效等根据工作实际考核情况发放,最高1000元每月。

统一发放帽类、服装类、鞋类等四季辅警服装及标识,单位可提供食宿。

本公告由雄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312-5821110、0312-615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