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保定市第二医院招聘84人公告
保定市第二医院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单位用人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4名。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及顺利实施,根据公立医院改革有关精神,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2023年保定市第二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除《岗位信息表》有特殊要求外,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7、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8、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一般为1987年5月23日至2005年5月23日期间出生,须在2023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学历。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3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9、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 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0、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审核通过即完成报名。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网址:http://221.192.132.159:99
3、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2023年6月2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6月2日17:0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进入笔试环节。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6月21日9:00,笔试时间:2023年6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
医学类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医学专业基础知识》约占卷面分值70%,《公共基础知识》约占卷面分值30%,满分100分。
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3、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到考点办照像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开考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5、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
6、按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7、2023年7月10日前,请各位考生在报名网址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2、资格复审时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并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身份证,所有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有要求者)、职称证(有要求者)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在学信网打印所有学历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和所有学位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出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或三方协议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学信网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登录报名网址,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5分钟,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3、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4、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同岗位综合成绩并列时,《岗位信息表》中有要求的从其要求,无要求的,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有规培证者、笔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者。
2、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将在报名网址上予以另行通知,考生可在报名网址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程序,敬请考生及时关注。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由医院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专项考核。考核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进入考核程序的考生,应按要求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证明等相关资料,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资料存在造假等情形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在同岗位中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人员管理与待遇
1、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报人社部门审批后,签订聘用合同,纳入控制数管理,享受差额补贴事业单位的相关待遇。
2、新招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录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聘,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一)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事项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遇有回避情形的人员应自觉、主动回避。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监督举报电话:0312-3099633
咨询电话:0312-3099631
保定市第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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