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邯郸涉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

来源:涉县人民政府 2024-12-19 13:34:59
  涉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涉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公安辅警30人。其中,男性26名,女性4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及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3.具有涉县常住户籍或大学入学前是涉县常住户籍。
  4.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1988年12月20日至2006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为1.0(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为1.0(含)以上。
  7.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斑痣等),无不良嗜好,无精神疾病及其他不适合公安工作的疾病。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得报名应聘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2月19日,在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exi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涉县人社”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人才服务大厅。
  4.提交材料:
  (1)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见附件2),A4纸打印,要求本人填写完整、信息准确、6张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背景颜色无要求);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名费用:资格初审合格后,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6.资格审查:依据招聘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放准考证,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试人员。
  (三)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考试地点参加测试,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按自动放弃处理。
  男性体能测试内容为立定跳远、引体向上、1000米跑三个项目,女性体能测试内容为立定跳远、仰卧起坐、800米跑三个项目,评分标准参照《河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三项测试均达到合格标准视为合格,进入笔试环节。
  男子组
  女子组
  注:仰卧起坐的时间为1分钟,立定跳远不超过3次,仰卧起坐和长跑不超过1次。
  考生因身体状况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主动退出,如因隐瞒身体状况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体能测试结束后,在微信公众号“涉县人社”公布体能测试结果和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四)笔试
  1.笔试要求。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涉县人社”通知。参加笔试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持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2.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在微信公众号“涉县人社”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环节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同时进行外科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身高、视力、纹身等身体条件。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所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本县县城,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面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详见微信公众号“涉县人社”。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8分钟。在面试现场设立候考室、面试室。所有报考人员的面试题目均相同。本次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
  4.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涉县人社”公布。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入体检人数和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如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烈士、英模的配偶或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较高者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七)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及招聘基本身体条件等相关要求执行。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规定进行,如出现政治考察不合格的,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
  (九)公示
  依据考生政治考察合格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微信公众号“涉县人社”公示5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聘用
  警务辅助人员一经录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其中含试用期6个月,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工作期间,聘用人员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我县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按有关政策规定和协议缴纳。
  六、其他事项
  (一)严肃各项纪律,所有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如有违反,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如有直系、旁系亲属报考,涉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主动申请回避。
  (二)报考人员要实事求是填报个人情况,如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场作弊违规者,取消报名、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永久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三)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未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资格。
  (四)招聘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
  (五)对招聘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以涉县公开招聘辅警领导小组的解释为准。
  (六)其它未尽事宜,由涉县公开招聘辅警领导小组确定。
  咨询电话:涉县人社局 0310-3893082
  涉县公安局 0310-3834356
  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工作日)
  下午13:30-17:30(工作日)
  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报名资格审查表
  涉县公开招聘辅警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