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邯郸涉县博硕引才公告(60人)
来源:涉县人民政府 2023-06-28 10:20:54
中共涉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博硕引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邯郸市2023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和《涉县2023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规定,面向社会为我县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博硕人才60名,其中事业单位56名,企业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进行。
三、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企事业单位共引进博硕人才60名,工作岗位详见附表《涉县2023年博硕引才岗位需求表》。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急需紧缺优秀人才毕业时间可放宽到2024年7月31日,国外高校当年毕业时间可适当延长;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优秀博士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已通过邯郸市2023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引进程序
(一)事业单位
1.发布公告。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发布博硕引才公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7月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应聘人员到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下载填写报名表(需报名者本人签字后扫描);
②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居民户口本;
④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1张;
⑤符合岗位要求的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和学校提供的成绩单;国(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2023年8月之后的毕业生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供相应的证件;
⑥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同时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⑦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函;
⑧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考生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填报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报名人员于2023年7月7日下午17:30前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件及报名表电子版存入同一文件夹,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sxbsyc2023@163.com。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格式为“选聘单位及岗位+考生姓名”,如:涉县第二中学语文教师--张三,未按要求命名发送的相关报名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资格审核。对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核的时间、地点及要求,选聘时间和地点将在报名截止后通过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现场审核合格后,对应聘者安排测评。
4.测评。
(1)现场选聘采用说课、答辩和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80分。
(2)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设置和专业要求制定具体的测评方案。
(3)依据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5.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6.网上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7.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专业引才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县委、县政府和邯郸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用人单位、主管单位、编制、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民营企业
由涉县清漳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涉县津东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按法律规定自行组织引才工作。
六、回避原则
选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七、待遇落实
(一)“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硕人才,自到涉县工作之日起,发放“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入学就医、交通旅游等服务。
(二)住房保障。按照政策规定,引进的博硕人才优先轮配县内公租房和用人单位员工宿舍。
(三)政治待遇。加大高层次人才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高层次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
(四)编制保障。事业单位岗位列全额事业编制,自聘用之日起纳入我县财政供养序列。
(五)子女入学。引进的博硕人才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涉县就读的,根据博硕人才意愿,由县教体局负责协调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八、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中共涉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3.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本次招聘各个环节所有通知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hexian.gov.cn/)发布,请考生关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因未关注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8.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中共涉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0-3893033
监督电话:0310-3893527
备注:联系方式仅限工作时间联系
中共涉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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