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衡水科技工程学校选聘教师公告
衡水科技工程学校2022年选聘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我校选聘教师4名,现将我校选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根据岗位情况分别设置(见附件一):岗位一、岗位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3日至2004年12月23日期间);岗位三、岗位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3日至2004年12月23日期间)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本次选聘备注中注明限“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在选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含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及时间:应聘者将所需提交材料发送到邮箱:hskgzp@163.com,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
2、报名要求:
应聘者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衡水科技工程学校报名表(表样见附件2);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符合学历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
所有材料要求为PDF格式。
诚信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报考人员必须遵守诚信原则。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资格审核:学校根据疫情形势另行安排,请考生随时关注衡水科技工程学校官网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了解有关考试事宜。
四、考试、考核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有关事项:考试时间和领取准考证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请大家保持报名时电话的畅通。
3、考试形式:考试根据岗位特点分别设置。岗位一采用结构化命题形式面试。主要考核测评应试者对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教师职业规范的理解和认识以及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岗位二、三、四采用现场测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问答和专业技能实际操作两个环节。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一般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综合成绩。
4、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疫情政策要求提交或出示的相关材料,方能进入考场。考试前,考生抽签决定考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考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5、按考生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每个岗位由测评领导小组设定合格分数线,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测评考核成绩相同的,现场加试,成绩优者进入体检考察。
考生的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通过衡水科技工程学校官方网站发布。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衡水科技工程学校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试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衡水科技工程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市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试讲、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即取消资格。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本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衡水科技工程学校人事处
联系电话:2258086 2888003
备注:如有问题咨询,请通过报名电子邮箱联系。
衡水科技工程学校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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