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书记员3人公告

来源: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02-16 09:44:04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书记员公告

 

为深入推进法院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建设,更好地辅助和服务司法办案工作,参照《河北省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委托第三方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书记员3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1、公开招聘,采取技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廊坊市辖区户籍(或生源地)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期间出生)

5、熟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9:00至2023年2月23日18:00。

1.《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书记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将自己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红色小二寸照片电子版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照片处。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全日制大专以上)、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大专以上)、本人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红色小二寸照片电子版)等。注:同等条件下有法院实习工作经历的优先招录。

3.如实填写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以上资料,将填写好的《报名表》、《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以及身份证、户口本、全日制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等报名材料拍成照片以及报名者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红色小二寸照片电子版,发电子邮件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单位报名邮箱如下:

廊坊市航宇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报考邮:453220171@qq.com;

(二)网上资格审查:

报名者应随时关注个人的审核状态,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线上回复审核结果(回复到报名者邮箱),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再修改;经网上审核同过报名后缴纳考务费100元,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视情况看是否修改。

四、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包括技能测试和笔试,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已电话的形式通知。

1.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20%)。台式计算机等录入方式,形式为看打录入,10分钟,中间休息十分钟。看打录入、满分均为100分,两项平均成绩为技能测试成绩。录入速度平均每分钟70字(含本数)以上且正确率在90%(含本数)以上的为测试合格记成绩,并进入下一环节,技能测试未达到以上标准的,取消聘用资格。

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王码五笔、搜狗拼音、搜狗双拼自然码、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

1.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占总成绩的40%)。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法律基本常识。考试时限150分钟,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五、资格复审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核验。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网上报名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考生资格。

廊坊市航宇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占总成绩的40%,侧重考察面试人员的表达能力和基本素质。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七、考察、体检

考察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1、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程序人选,个人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考察程序的顺序为:笔试成绩高的、面试成绩高的、全日制学历层次高的、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

2、主要考察人员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察结果报人民法院。

3、考生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无特殊情况最迟2个工作日内应按《通知》和考察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居民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察不合格或无故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1、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航宇劳务公司通知并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集合,并做好体检的相应准备

2、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3、初次体检不合格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聘用

(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聘用手续

由廊坊市航宇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聘用制书记员序列进行规范管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并按规定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九、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薪酬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参照廊坊市市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由廊坊市航宇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缴纳社会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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