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秦皇岛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选聘96人公告
来源: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8-09 11:04:21
秦皇岛市直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在秦皇岛市卫健委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组成招聘工作小组,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三、信息发布
在“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s://rsj.qhd.gov.cn/ksbm/”、“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wjw.qhd.gov.cn”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告栏发布公告。在招聘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项通知,将由各招聘单位在官网进行发布。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招聘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8月11日至2006年8月11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8月11日至2006年8月11日期间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8月11日至2006年8月11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5.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取得国(境)外学位的应聘人员,需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
7.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8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按《秦皇岛市直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执行。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招聘岗位中“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2.岗位条件要求的所有证书须在2024年9月30日(含)前取得。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职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凡报多个岗位的取消应聘资格。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上午8:30至2024年8月20日下午17:30。
网上报名材料:
(1)《秦皇岛市直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身份证;(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查询、自助打印);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4)职称证;(5)相关岗位执业证、规培证;2024年应取得规培证书人员须提供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证明;(6)工作经历证明(证明单位加盖公章)和社保缴费证明;(7)同底色免冠证件照。
以上资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发送到各招聘单位指定邮箱,以“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命名。
秦皇岛市第一医院报名邮箱:qhddyyyzhaopin@163.com
秦皇岛市第二医院报名邮箱:qseyrsk@126.com
秦皇岛市第三医院报名邮箱:qhdsdsyyrsk@163.com
秦皇岛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市中医医院)报名邮箱:qhdszyyyrsk@126.com
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报名邮箱:qhdfyhr@126.com
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名邮箱:bgs@qhdcdc.com
2、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依据发布的招聘公告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接到通知。
(二)资格复审。在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等有关材料原件。凡本人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三)考试。
1、笔试。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委托第三方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专业理论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由第一医院电话通知。其他招聘单位不设笔试环节。
2、面试。在市卫健委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组成评委会,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成绩核定
(1)报考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岗位的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2)报考其他招聘单位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依照招聘岗位,按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与招聘指标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四)体检。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五)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写出书面报告,填写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连同拟聘人员考试结果、体检和考察情况等材料报市卫健委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在各招聘单位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因公示结果影响录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录岗位出现空缺的,从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聘用、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聘择优聘用,如有岗位没有合适人选,招聘单位将对空余岗位进行新一轮招聘,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一)咨询电话(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8月20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秦皇岛市第一医院:0335-5908121
秦皇岛市第二医院:0335-2022699
秦皇岛市第三医院:0335-3850360
秦皇岛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市中医医院):0335-8355183
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0335-3852200
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335-3652600
(二)监督举报电话
秦皇岛市卫健委直属机关纪委:0335-3638679
秦皇岛市卫健委人事科:0335-3629582
附件:
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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