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秦皇岛市第一中学等五所学校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2021年09月30日讯: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结合市直属学校2020年度招聘计划及岗位空缺情况,秦皇岛市第一中学面向社会选聘专任教师15名、秦皇岛市第三中学面向社会选聘专任教师10名、秦皇岛市第五中学面向社会选聘专任教师2名、秦皇岛市新世纪高级中学面向社会选聘专任教师5名、秦皇岛市山海关第一中学面向社会选聘专任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招聘方式。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秦皇岛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组成招聘工作小组,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设置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均截止2021年10月31日)、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要求
岗位要求详见《秦皇岛市教育局2021年公开选聘专任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1年9月30日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秦皇岛市教育局网站、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和地点:受疫情影响,报名时间为一天:2021年10月12日8:30--17:30。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688号海航紫荆花饭店(人民大街店)。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投递个人简历,填写《秦皇岛市教育局2021年选聘专任教师登记表》(附件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报名者提交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三)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以及个人简历描述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招聘工作小组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接到通知。
(四)考核。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采取面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21年10月13日8:30开始进行面试试讲工作,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688号海航紫荆花饭店(人民大街店)。
1.面试(满分100分)。应聘人员进行自我介绍,并回答评审组有关提问。考核内容包括相关材料的原件、形象气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特长展示等,每人不超过10分钟。
2.试讲(满分100分)。应聘人员需试讲本专业高中教材指定章节,不超过15分钟,由评委进行考核。
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即考核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两位。如考核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3.评定。依据面试、试讲结果,由评委合议,确定初步人选。
4.选用意向结果通过当面通知或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接到通知后,签订拟聘用合同。
(五)体检。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做好保密工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由各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提请毕业生毕业院校协助对其现实表现进行考察证明,出具考察证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拟聘人选确定、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经各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写出书面报告,填写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连同拟聘人员考核结果、体检和考察情况等材料由秦皇岛市教育局审核汇总后报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秦皇岛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证明符合所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证件等均可提供扫描或拍摄的电子版),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无正式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一年,有正式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如有岗位没有合适人选,各招聘单位将对空余岗位进行新一轮招聘,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本方案由秦皇岛市教育局及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
秦皇岛市第一中学:王老师19803288155;刘老师19803288060
秦皇岛市第三中学:靳老师0335-3301058;苏老师15603382051
秦皇岛市第五中学:杨老师18533511105
秦皇岛市新世纪高级中学:罗老师13633359182
秦皇岛市山海关第一中学:凌老师13833569350
监督举报电话:0335-3965615秦皇岛市教育局组织宣传科(工委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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