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大庆市信息中心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大庆市人民政府 2024-05-21 15:37:21
大庆市信息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干部队伍情况和编制空缺情况,大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决定开展所属事业单位大庆市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范围
本次计划面向全市范围内(包括县区)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详见附件1)。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成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2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5.具有干部身份,纳入编制2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5月21日);
6.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7. 报考副科级岗位的,需任副科实职1年以上且具有文字综合工作经历2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5月21日);
8.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及被开除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调查,受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或影响期以及正在接受组织处理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新录用人员试用期;
4.任职试用期未满的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5. 报考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公开选调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由本人申请并报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也可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均无效。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9:00—2024年6月3日17:00,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以“选调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命名的文件压缩包发送至gongxinjudzz@163.com。报名所需材料包括:
(1)大庆市信息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及主管单位的扫描件;
(2)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
(3)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证件电子照片(提供jpg格式,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4)因具有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放宽年龄至4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报考人员请认真填报,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2. 资格初审。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初审结果。选调职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选调名额比例应达到3:1,若低于3:1比例的,缩减选调名额或取消选调岗位,急需紧缺岗位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
(二)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分值占总成绩权重为60%。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结合实际,主要测试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专业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由大庆市工信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三)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若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若低于3:1比例的,缩减选调名额或取消选调岗位,急需紧缺岗位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取得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所需提供材料:
1.《大庆市信息中心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报考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
4.黑龙江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人员编制信息表(盖单位公章)、《落编通知单》复印件;
5.现任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复印件;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6.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政鉴定原件;
7. 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8. 因具有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放宽年龄至4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 个人近三年工作总结(2500字以内),个人表彰、奖励及工作实绩中具有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等;
10. 报考01岗需提供副科级任职文件复印件、要求的工作经历需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重点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度。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数与考察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采取实地走访、查阅档案、查阅相关资料、考察谈话等方式对被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进行全方位考察。对因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者中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
(七)体检。考察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选调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并履行考察程序。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者中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八)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与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考察、体检、公示环节,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者中以面试成绩高者递补。
(九)调转。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程序办理调转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和联系方式畅通。本次选调将通过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或电话等通知有关事宜,请考生时刻关注。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学位、资格等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1日(含当日)。
4. 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9-6390578。
5. 为便于选调工作的顺利开展,体现选调工作严肃性、公开性和规范性,公布咨询电话如下:0459-6378153。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3:30—16:30。
大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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