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市红岗生态环境局招聘公告
大庆市红岗生态环境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大庆市红岗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国资公司”)受大庆市红岗生态环境局委托,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说明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考核合格后与区国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大庆市红岗生态环境局相应岗位工作。
二、招聘计划
岗位代码岗位名称人数性别年龄要求学历要求专业要求
01大庆市红岗生态
环境局2男35周岁以下统招本科及以上不限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及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语言沟通能力突出,文字写作能力强,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通过培训学习能够基本掌握相关业务。
3、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工作勤勉、踏实。
4、五官端正,无纹身、吸毒、精神病史等。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正在服刑、缓刑或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曾经参与、组织或煽动群体性上访或非法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5、信奉邪教或参与地下宗教活动的。
6、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6日至8月18日,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3、报名材料:①报名登记表;②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③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将上述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填写“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例:大庆市红岗生态环境局李二三139xxxxxx00)
本次公开招聘只接受网络报名,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不受理现场报名。
4、报名邮箱:hggzlw@163.com
5、咨询电话:0459-4193776
6、资格审查
由区国资公司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7、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报名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地点。
(二)体检
体检内容参照从业人员基本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区国资公司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采取到拟聘用人员户口所在地社区、公安部门进行实地了解,考察拟聘用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行为或参加邪教组织活动。
(四)公示
如在体检、考核环节出现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人员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造成错过聘用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
工资标准:2300元/月,区国资公司负责缴纳五险单位部分,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六、聘用及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与区国资公司签订两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聘用人员无编制,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享受在职在编人员相关待遇。
在合同期内,聘用人员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使用与考核。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满后,如岗位需要、本人同意,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大庆市红岗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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