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鹤岗市南山区招聘社区工作者23人公告
鹤岗市南山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社区工作队伍结构,加快推进我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根据需要我区招聘南山区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南山区社区工作者23名。
三、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3.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公文写作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综合考察、体检、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时间:2023年6月19日—6月2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17:00)
2.地点:南山区人社局207室。
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照片2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核人员在报名表上签字确认报名合格,考生携带一份报名表及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另一份报名表交区人社局。
(三)笔试
1.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时间。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由南山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3.加分项。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社会工作师职称的加2分。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加1分;研究生学历加3分;专业技术初级职称加1分,中级职称加2分,高级职称加3分。
4.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计算。若2个以上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都相同,则报考者名次按政治面貌、基层服务项目(优秀、合格等次)、南山区公益性岗位、社会工作资格证书、学历(本科统招全日制及以上、本科非全日制、专科统招全日制、专科非全日制)等类别依次排列。
(四)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录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由南山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由南山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个人信息、党员身份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综合考察不合格造成空额的依次递补。南山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对拟聘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如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则依次递补。
(七)公示招聘结果
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由南山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录用所属街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办理聘用手续。所确定拟聘用人员中,凡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与街道办事处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薪资待遇标准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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