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东方学院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2年06月06日讯:一、学校简介
黑龙江东方学院是黑龙江省首所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始建于1992年。自建校以来,始终坚持走公益性办学道路,作为公有民办高校,学校全部资产为法人所有。学校1993年开始招收全日制专科生;2000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2007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被黑龙江省政府确定为“特色应用型本科试点建设院校”;2011年被遴选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成为全国首批5所具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的民办院校之一;2015年通过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验收;2017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校园标兵;2020年获批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建设高校。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处分。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
4.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丰富从事应聘岗位领域工作经验、岗位急需人才,可放宽年龄至40周岁。
5.必须在2022年7月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
6.应聘人员应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7.教师岗位非应届毕业生要求具有高校或相关行业工作背景。
8.在国外获得的学位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三、相关待遇
1.综合收入在同地区行业内处于领先,享受寒暑假全额工资待遇。
2.缴纳五险二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
3.高额绩效奖金、节日福利、餐补、采暖津贴、免费班车、每年健康体检。
四、招聘计划(见附件)
五、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
六、报名方式及考核方式
(一)报名方式:登录黑龙江东方学院简历投递平台(http://dfxy.zhanyiwangluo.com)。
(二)资格审查
1.人事处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将简历推送至用人单位,各用人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无异议后,进入考核环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及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及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比例限制。
2.现场确认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本科、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
(3)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原件1份;
(4)具有高校或相关行业工作背景人员提供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5)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党员证明等)。
3.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4.几点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
(2)应聘人员只允许应聘一个职位,必须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3)报名应聘岗位仅需填写岗位编号。
(4)应聘人员需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七、考核时间及方式
(一)考核时间
根据不同岗位类别,学校不定期统一组织考核。
(二)考核方式
1.初试
各用人单位对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筛选,严格按照本部门招聘方案组织实施初试。按复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确定进入复试人选。
2.复试
复试主要采取试讲、专业问答等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计分方式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成绩计算方式
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后,由评委投票决定聘用人员。
八、政审、体检、心理测试
按照招聘人数1:1进行政审、体检、心理测政。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九、公示
根据考核、政审、心理测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在黑龙江东方学院主页(www.hljeu.edu.cn)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6655173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九路1号
本公告由黑龙江东方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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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东方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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