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龙江双鸭山市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常态化补充招聘37人公告
来源: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2023-10-17 16:23:27
双鸭山市2023年度 “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常态化补充招聘公告
为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引导优秀年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确保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队伍规模相对稳定、数量储备充足、作用发挥充分,根据《关于开展“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常态化补充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37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双鸭山市2023年度公开补充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37人,其中:尖山区1人、岭东区1人、四方台区1人、宝山区7人、集贤县4人、友谊县2人、宝清县14人、饶河县7人。详见《双鸭山市2023年度“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常态化补充招聘计划》(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年满18周岁(2005年10月16日以前出生,含当日)、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
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证书。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4.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治人员;
7.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人员;
8.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shuangyashan.gov.cn/)发布。
2.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双鸭山市2023年度“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常态化补充招聘计划》(附件),报名人员可通过报名网址进行查询。
网址:http://120.77.236.183:9090/index/05
3.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在2023年10月25日9:00至10月29日16:3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该网站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网址:http://120.77.236.183:9090/index/05
4.笔试加分
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3年10月16日(含)。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huangyashan.gov.cn/)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地点及应准备材料,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岗位,考生应在报名期限内自行查询是否报名成功,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6.网上打印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至10日9:00—17:00,未按期限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7.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2寸蓝底或白底的标准证件照,jpg格式(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不予审核);
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部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对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经双鸭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调整放宽比例,放宽后仍未达到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缩减、取消或合并该岗位的聘用计划,相关公告会在网站及时进行发布,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公告规定时限内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报名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部门,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7.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先在乡镇(街道)培养锻炼 1 年,再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统筹选派到村(社区)任职。其中,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的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表现优秀的及时培养并发展入党。在村(社区)服务期限原则上不低于5年(含在乡镇、街道培养锻炼时间)。
8.聘用人员在村(社区)服务期内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
9.涉及加分的考生应在笔试报名表中标注加分项目名称,必须在报名表学习、工作简历中详细填写经历,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加分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加分权利,不予加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1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
笔试时间全省统一安排拟计划于2023年11月11日进行。具体考试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考生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考试笔试科目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按百分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面试人员现场资格确认
资格审查成立临时工作小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在统一场所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照各岗位笔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拟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提供岗位所需要的相关材料,积极配合现场资格确认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名人员参加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可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资格确认所需材料如下: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原件1份;
(4)企业在职报名人员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原件1份;
(5)未就业的考生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原件1份;
(6)近期同版2寸蓝底或白底的标准证件照片三张(不得提供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
(7)笔试准考证;
(8)其他岗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如党员、户籍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面试
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考生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时间以《面试准考证》时间为准,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采取结构化面试,考试时间为15分钟以内。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考试成绩当场宣读。面试结束后2—3日内面试成绩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网址:http://www.shuangyashan.gov.cn/
(五)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计算比例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各县(区)委组织部负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实施。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及考核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确实不适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含试用期)。聘用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考试费用
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笔试、面试费用,体检费用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由体检医院收取,考生自行承担。
五、其他
未尽事宜由双鸭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请考生随时关注双鸭山市政府网上关于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
政策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集贤县:白方魁0469-4663045
友谊县:贾杰琼0469-5999699、13199202033
宝清县:郑 涵13654520167
饶河县:宁 欣18846825841
尖山区:孙佳琦13069902016
岭东区:樊 雨18714697513
四方台区:刘佳佳13136771333
宝山区:陈 星15146967740
中共双鸭山市委组织部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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