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市瀍河区城市管理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瀍河区城市管理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城市管理执法辅助项目工作需要,补充完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决定招聘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由瀍河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并在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he.gov.cn/)及www.lyrcrs.com公布。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男15名,女2名)城市管理执法辅助项目服务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二)报考者除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
4、自愿从事执法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具有正常履行执法辅助人员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的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执法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洛阳市瀍河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人社局窗口(地址:瀍河回族区启明南路231号)。
3、资格审查需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填写完整并打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招聘劳务派遣报名表》2份(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进入面试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职位数和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退役军人或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优先录用;同为中共党员,依次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聘用。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工作结束后,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并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政治考察对象。
七、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治考察对象。未按要求进行政治考察的,视为自愿放弃。如出现自愿放弃或政治考察不合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八、聘用
政治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
本次招聘中,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合、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要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招聘相应环节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本次招聘长期接受报名,满足本次需求之后报名的人员将列入人才储备库,如出现人员离职岗位空缺,即行补充。
咨询电话:0379--63978713 (请于工作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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