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洛阳市老城区引进乡村振兴专项高层次人才15名公告
老城区2022年引进乡村振兴专项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全面落实人才发展规划,加强高层次人才储备,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同时大力支持鼓励人才促进乡村振兴工作,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乡村振兴专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老城区2022年计划引进乡村振兴专项高层次人才15名,详情见《老城区2022年引进乡村振兴专项高层次人才专业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硕士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留学博士、硕士毕业生。博士、硕士研究生须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其研究生或本科学历至少一个是国内外知名高校(2022年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全国147所“双一流”大学或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Symonds发布的2023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的院校)(国内外知名高校名单详见附件2、附件3)。岗位2208、2209、2210所需专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以上国内外知名高校的限制。
三、引进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 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博士、硕士毕业生必须取得报名所用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所示专业名称须与《老城区2022年引进乡村振兴专项高层次人才专业计划表》中所列专业一致;留学博士、硕士毕业生的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认证书所示专业须与《老城区2022年引进乡村振兴专项高层次人才专业计划表》中所列专业相似相近,并经老城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2022年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报名所用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6. 博士研究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至2004年9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至2004年9月期间出生);
7. 已就业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由对考生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考生目前尚在规定或本人承诺的服务期内的,需原招录部门加盖公章;
8. 具备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老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 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5.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 曾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提交报名申请。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不接受现场报名。
考生于2022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4日17:00期间登录http://lcq202204.campustest.cn/(技术咨询电话:17791939806),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上传照片、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等。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或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身份证上传正反面。已就业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扫描件。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17:00)之前,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被审核驳回的,报考人员应在提交信息截止时间前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17:00)之后,所有报考者不能修改及提交报名信息。本次报名不需要缴纳费用。
3.资格审查贯穿此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全过程。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引进工作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数3:1比例的,将按比例核减此岗位的引进计划。经老城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将核减的岗位计划数调整到其他岗位,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引进计划调整公告。
(二)笔试
1. 此次乡村振兴专项高层次人才引进原则上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试方式确定人选。如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人数达到岗位计划数10:1及以上比例,经老城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该岗位须进行笔试。
2.须进行笔试的岗位,笔试采用线上网络考试的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验,满分100分。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保留三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博士研究生不含在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参加笔试人数未超过拟聘岗位计划数,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3. 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4. 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公布须参加笔试的岗位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所报考的岗位是否需要参加笔试。笔试前,参加笔试的应试者需再次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的岗位信息、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和笔试的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老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lc.gov.cn/)公告。
(三)资格确认和面试
1. 面试前,由老城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员代理无效。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面试资格确认结束后,通过资格确认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数3:1比例的,相应核减计划数或取消引进岗位,将核减的引进计划数调整到其他岗位,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引进计划调整公告。
2.面试将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但不限于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如果个别岗位参加面试人数未超过拟聘岗位计划数,应试者面试成绩还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所有人员打分的平均分。
资格确认时间、地点、结果以及面试时间、地点、结果将通过老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lc.gov.cn/)另行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 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保留三位小数),按照报考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老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其他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仅进行一次。通过体检的人员名单将在老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lc.gov.cn/)进行公示。
2. 根据体检公示情况,从报考同岗位且已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组织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调查、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考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拟引进人才在考察阶段要签订《服务承诺书》,不签订的视为自愿放弃。因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且已进行体检公示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本次引进乡村振兴专项高层次人才,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学历层次、政治面貌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果学历层次、政治面貌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
1. 通过考察的人员名单将在老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lc.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拟聘用公示。一经公示,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2. 公示期满,对拟引进人才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老城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具体分配单位并办理聘用手续。拟引进人才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需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如不能在办理聘用要求的时间内解除的,不予聘用。拟引进人才自接到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管理和待遇
1. 引进人才均使用专项人才编制(财政全供事业编制)进行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进人才的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在最低服务期内,引进人才不得调离老城区。服务期内由区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岗位锻炼和选派参与中心工作。对于表现优秀的引进人才,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可优先提拔重用和晋升职级。
2. 引进人才的配偶愿意到老城区工作的,由区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其原单位工作性质协调安排相应工作,暂时无法解决的,用人单位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其安排工作。
3. 为符合《老城区人才公寓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申请和准入条件的引进人员安排人才公寓居住。
4. 服务期内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引进人才可享受每月1000元人才专项补贴(5年共计6万元),博士研究生学历引进人才在符合《洛阳市新引进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生活补贴发放的基础上,可再享受每月1500元人才专项补贴(5年共计9万元),该专项人才补贴在月度考核合格后由区财政统一发放。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离,擅自离岗的需一次性退还已发放的人才专项补贴。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引进乡村振兴专项高层次人才,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任一环节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
本次引进乡村振兴专项高层次人才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程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七、疫情防控
在资格确认、面试、体检等环节的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有义务随时关注老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lc.gov.cn/),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个人健康管理,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遵守当时防控要求。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严肃追责。
八、信息发布
本次引进乡村振兴专项高层次人才公告及其他相关通知在老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lc.gov.cn/)上进行发布。考生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密切关注引进工作相关通知;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个人原因导致错过相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老城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395325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监督电话:0379-60657668
老城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
附件1:老城区2022年补充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计划表(15人)(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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