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洛阳汝阳县公安局等六家单位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12人方案
2023年汝阳县公安局等六家单位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实施方案
为促进就业,推动我县经济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汝阳县公安局、汝阳县商务局、中共汝阳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汝阳县林业局、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汝阳县社会保险中心等六家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具体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立招聘领导小组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2023年汝阳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汝阳县公安局、汝阳县商务局、中共汝阳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汝阳县林业局、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汝阳县社会保险中心共同组成,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聘用职位及聘用计划
招聘计划数及职位见附件1。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12名,其中:汝阳县公安局100名、汝阳县商务局1名、中共汝阳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1名、汝阳县林业局4名、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名、汝阳县社会保险中心4名。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道德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纪律和法制观念;
2.身体健康,能适应所聘岗位工作;
3.户籍、年龄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得报考公安局岗位;
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厅。
3.报名要求:需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报名表可在网上洛阳人才网-县区快讯(http://www.lyhero.com/)下载打印,也可到现场领取填写;携本人居民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报考公安局、社会保险中心岗位的不需提供);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
(二)笔试
1.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2.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三)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参加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笔试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3.报考公安局岗位的进入面试人员同时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1000米长跑、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
4.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公安局岗位: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20%
(四)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5(四舍五入)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未达到体检比例的按实际参加面试(体测)的人数进入体检。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2.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确定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汝阳县远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派遣到招聘单位工作。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如果排名靠前的考生放弃或失去拟聘用资格,按照名单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在人员到岗后一年内,如因考录公务员、辞职等原因离职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名单总成绩进行补录。
六、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全部与汝阳县远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汝阳县远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招聘单位。
(二)月薪不低于汝阳县最低工资标准(公安局岗位基本工资2400元),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此次招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组织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用人单位配合,并由派驻单位纪检组全程监督。
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79-63131023(汝阳县公安局)
0379-68212495(汝阳县商务局)
0379-68211411(中共汝阳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0379-68232610(汝阳县林业局)
0379-68218012(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379-68211010(汝阳县社会保险中心)
0379-68217366 68236561(汝阳县人社局)
汝阳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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