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恩施州巴东县卫健系统自主招聘67人公告
巴东县卫健系统2022年自主公开招考聘用人员公告
因部分医院业务发展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力量不足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人员6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巴东县卫健系统2022年自主公开招考聘用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历、专业、年龄、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详见《巴东县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招考聘用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3.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胜任岗位工作;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因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长江巴东网站发布。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2年8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报考巴东县人民医院相关岗位的,报名地点:巴东县人民医院行政楼六楼政工科(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103号),联系人:屈海燕,联系电话:0718-4226360;报考巴东县中医医院相关岗位的,报名地点:巴东县中医医院六楼人事科(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4号),联系人:宋春桃,联系电话:0718-4334710;报考巴东县第二人民医院相关岗位的,报名地点:巴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巴东县野三关镇沪蓉大道137号),联系人:谭健强,联系电话:0718-4712321;报考沿渡河镇中心卫生院、溪丘湾乡卫生院、东瀼口镇卫生院、官渡口镇卫生院、茶店子镇中心卫生院、绿葱坡镇卫生院、大支坪镇卫生院、水布垭镇中心卫生院、金果坪乡中心卫生院、信陵镇卫生院相关岗位的,报名地点:巴东县卫生健康局一楼大厅(巴东县信陵镇朝阳路25号),联系人:向东,联系电话:0718-4336683。
3.所需资料:报考人员携带《巴东县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招考聘用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2)、近期免冠2寸彩色登记照1张、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资格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工作经历证明原件一份(附件3)。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告知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招聘全过程。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用人单位可向县卫健局提出申请,经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但考生测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
(三)测试及资格复审
1.测试形式: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护士招聘岗位测试形式为笔试和操作考试,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操作考试人员,笔试和操作考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其他招聘岗位测试形式为笔试。
2.测试内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3.测试安排
(1)笔试安排
笔试测试时间:2022年9月4日上午9:30-11:30
笔试测试范围: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操作考试安排
操作考试时间:另行在长江巴东网站发布通知。
操作考试范围:护理专业技术操作
操作考试地点:详见操考准考证
4.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护士招聘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其他招聘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长江巴东网站发布通知)。
(2)时间:2022年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地点:巴东县卫生健康局一楼大厅(信陵镇朝阳路25号)。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需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校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户口薄等资料原件。
(3)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主动放弃护士岗位操作考试和其他岗位录用资格;有报考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护士岗位操作考试和其他岗位录用资格,并在同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生须知
1.笔试:
(1)考生于2022年9月3日下午2:30-5:30在巴东县卫健局一楼大厅(巴东县信陵镇朝阳路25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2)考生需在考试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考生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生凡违反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操作考试:进入操作考试的考生在考试之前20分钟凭笔试准考证和考生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不得弄虚作假,违反操作考试纪律的,取消考试资格。
3.审核考生专业资格条件以公告中各岗位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为准。报考岗位设置专业类别是依据《湖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教育部现行的专业目录设定的,未纳入参考目录的专业,按专业相关性确定所属类别。
4.报名所需学历学位等资料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
(五)考试成绩计算
成绩权重。考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护士招聘岗位笔试和操作成绩按5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其他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按10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报考护士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当笔试成绩和操作成绩都相同时,结合专业特点依规发布公告后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程序;报考其他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结合专业特点依规发布公告后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程序。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拟聘人员均在招聘单位参加体检,乡镇卫生院拟聘人员均在县妇保院参加体检。体检结果在所有拟聘人员体检结束后三日内报县卫健局人事股备案。
(七)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考察小组由熟悉考察工作相关业务的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征信诚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民主测评、查阅档案、核实身份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果在所有拟聘人员考察结束后三日内报县卫健局人事股备案。
(八)公示
经审符合条件的拟聘对象在长江巴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
(九)递补
因拟聘对象违约或因考察、体检、资格不符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研究同意后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拟聘对象审查后,在长江巴东网站向社会公示。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报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备案。
四、防疫措施
(一)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北省对国内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对从我省确定的管控区域返鄂人员,将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监测至离开当地满7天。考生应严格落实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健康管理措施,在解除管理后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自觉遵守进入考试区域的健康管理规定。应接尽接新冠疫苗,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结果根据不同情况提出不同要求。其中,考前7天内有湖北省外旅居史和省内发生本土疫情所在地旅居史的考生,持湖北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试区域;考前7天内无湖北省外旅居史和省内发生本土疫情所在地旅居史的考生,持湖北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留观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正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以及被判定为风险人员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考前避免不必要的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四)考生应至少提前1个半小时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验证时可临时摘除口罩。
(五)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七)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湖北省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疫情防控有新要求和规定的,考生应按新要求和规定执行。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有关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工作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江巴东网(https://www.cjbd.com.cn/)为本次考试招聘公告、测试成绩、结果公示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8-4336683。
巴东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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