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市司法局招聘基层司法所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恩施市司法局招聘基层司法所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市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7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沐抚司法所司法辅助人员2名;
2.太阳河司法所司法辅助人员1名;
3.白杨坪司法所司法辅助人员1名;
4.新塘司法所司法辅助人员1名;
5.盛家坝司法所司法辅助人员1名;
6.司法局机关司法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身体健康,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德修养;具有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至2022年9月30日),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乡镇基层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退役军人,文凭可以放宽到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3.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法学专业、有乡镇基层工作经验、退役军人优先;
4.报考局机关岗位的人员必修持有法学本科文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5年内曾在公开招聘中被认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2.报名地点:恩施市司法局309室政治(警务)处(市府路23号)。
3.咨询电话:0718-8282020
4.所需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②《报名表》正反打印,一式一份,完整填写;
③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登记照2张(照片背后标注本人姓名);
④有乡镇基层工作经历的必须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⑤退役军人相关证明材料;
⑥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佐证资料。
5.资格审查由政治(警务)处负责。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选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下一程序。
(二)综合测评
1.分岗位报考:超过1:5比例,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综合测评。笔试成绩出来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笔试、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进行排序,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未超过1:5比例,采用面试方式测评,测评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主。同一岗位以总成绩最高者为招聘对象。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在总成绩上加3分。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基础法律知识
面试内容: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2.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成绩通过“硒都司法”微信公众号、中国硒都网对外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三)体检和考察
1.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考生自行到县级医院及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政审由市司法局对拟聘用对象组织政审,由考生本人提供征信记录。
3.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由市司法局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程序
政审、体检合格的对象,向社会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司法局与招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岗前培训
由市司法局组织岗前培训,经测试合格者方可上岗,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工资待遇
根据恩施市人社局核定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
六、其他事项
参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考:考前28天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有发热(体温≥37℃)或咳嗽等症状且未排除传染病的;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
恩施市司法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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