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黄冈市浠水县人民医院专项招聘110人公告
2023年浠水县人民医院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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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进储备人才,满足浠水县人民医院用人需求,促进浠水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黄冈市人社局关于支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黄人社发〔2020〕15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浠水县卫生健康局(下称“县人社局”“县卫健局”)拟组织浠水县人民医院(下称“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浠水县人民医院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发布公告。《招聘公告》于2023年1月9日通过浠水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考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均通过浠水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该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安排。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浠水县人事考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xsrsks.rzv5.com)进行。
2.时间安排
(1)报名:2023年1月12日9:00至2023年2月5日17:00。报名窗口于2月5日17:0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3年1月12日9:00至2023年2月6日17:00,县人民医院会同县卫健局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技术服务咨询电话:400-8086-755。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3)《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某年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4)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于2023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日期均为2023年7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
(5)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颁布的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招聘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三)考试
本次考试护理岗位(ZJ16、ZJ17、ZJ18)采取笔试、实践操作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科目、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医疗卫生行业法律法规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2)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3)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
(4)准考证打印网址:浠水县人事考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xsrsks.rzv5.com)。
(5)关于开考比例。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6)笔试成绩合格线划定及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阅卷结束后,通过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予以公告。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设为50分,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实践操作考试
护理岗位(ZJ16、ZJ17、ZJ18)实践操作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践操作考试内容分为必考项目和抽选项目两部分,其中必考项目为心肺复苏,抽选项目为生命体征测量、口腔护理、静脉输液三项目中三抽一。实践操作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操作项目,同时口述相关操作要领。
3.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按百分制量化评分,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须参加笔试的岗位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对临床医师1岗位(ZJ01),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超过1:8(含1:8),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8,加试笔试,并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3)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缺考、违纪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因上述原因或者经批准保留,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或者竞争比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或者核减并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4.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及计算。护理岗位(ZJ16、ZJ17、ZJ18)笔试、实践操作考试和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10%、4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其他岗位(不含ZJ01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5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2)计分办法。临床医师1岗位(ZJ01)的考生面试成绩为考生综合成绩,护理岗位(ZJ16、ZJ17、ZJ18)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实践操作考试成绩×10%+面试成绩×40%,其他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3)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笔试,加试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临床医师1岗位(ZJ01)考生面试成绩出现相同时,若进行了笔试筛选,笔试筛选成绩较高者,排名靠前;未进行笔试筛选,则加试一场笔试,笔试成绩较高者,排名靠前。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工作表现、职位匹配、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公示及备案
县卫健局根据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县人社局审定,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不予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后,公示对象主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其他事项
1.招聘公告和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县卫健局、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待研究后另行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0713-4232189(县人民医院政工股)
0713-4285878(县人事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713-4265611(县卫健局政工股)
0713-4253388(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举报电话:
0713-4267656(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
0713-4260393(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
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浠水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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