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美术学院人才引进28人公告

来源:湖北美术学院 2024-03-27 13:55:57
  湖北美术学院2024年人才引进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2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北美术学院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府,自创办至今已有百年办学历史。学校现有2个校区,15个本科教学单位,29个本科专业,36个专业方向,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18年被湖北省政府列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二、引进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师德高尚;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美术学院2024年引进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人才类别
 
  1.杰出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享有国际公认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的杰出学者,已取得杰出的学术成就,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领军人才
 
  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为所在学科领域的著名学者,已取得突出的学术成就,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骨干人才
 
  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影响力,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已取得较高的学术成果,年龄不超过55周岁。
 
  4.博士研究生
 
  (1)博士Ⅰ类
 
  具有较强科研或教育教学能力,获得有影响力的奖项、承担高水平项目或发表高水平论文等,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博士Ⅱ类
 
  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四)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待遇
 

类别

引进待遇

科研启动费(万元)

安家费(万元)

年薪(万元)

杰出人才

80-100

300

30-60

领军人才

50-60

200

骨干人才

30-40

100

博士

Ⅰ类

20

40

15-20

Ⅱ类

5

/

注:1.安家费包含购房、配偶和子女安置费。2.特殊情况面议。3.上述货币待遇均为税前标准,币种为人民币。4.最终引进待遇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全年视报名情况随时分批开展考核,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报名网站(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hmyj)注册报名。每名应聘者最多报考1个岗位。
 
  3.报名所需材料
 
  (1)《湖北美术学院2024年引进人才应聘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含基础学历学位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的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身份证、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资格证书;
 
  (4)个人业绩支撑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相关证件资料,应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时间经学校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取得相应证件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学历学位可不做博士研究生要求。
 
  3.除要求本硕博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应聘岗位外,其余岗位本科及硕士所学专业均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专业方向的,博士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可不做要求。
 
  4.资格审查通过的进入考核,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骨干人才按前三类人才引进“一事一议”程序执行。同时,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学校发展需要和人才实际情况,认定人才类别。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核方式
 
  考核免笔试,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者由招聘教学单位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品德修养、教育教学水平、科研创作能力等情况,提出具体招聘引进意见。
 
  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七、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一)体检、心理测试由学校相关机构负责,体检由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心理测试测评项目为MMPI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
 
  (二)考察工作由考察组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八、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经学校审定后,在学校官网(http://www.hifa.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我校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九、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已工作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湖北美术学院网站(https://www.hifa.edu.cn/)为本次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美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ifa.edu.cn)为本次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1317151、81317051(湖北美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1317062(湖北美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附件1 湖北美术学院2024年人才引进岗位表.xlsx
 
  附件【附件2 湖北美术学院2024年引进人才应聘登记表.doc
 
  附件【附件3 各教学单位联系电话.xlsx
 
  湖北美术学院
 
  2024年3月26日